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我們借著上一句爻辭,能更好地理解這句爻辭。
九三爻強調要“有孚”,不要朝三暮四,不要出爾反爾,不要半途而廢,要誠心正意堅持改變。然後“有孚改命”,堅持作出改革,國家的命運、個人的命運因此改變,之前的各種懷疑、猶豫變成了無條件的信任和堅定的擁護。
在這種狀態下,你還會後悔嗎?肯定不會。
所以說,在最艱難的時候咬著牙再挺一挺,也許就會迎來一片新天地。
當年朱元璋被陳友諒打到身受重傷,大腳馬皇後背著他從屍山血海中跑出來,這才勉強撿了一條命。他但凡有一絲猶豫,有一絲退縮,他就打不贏鄱陽湖大戰,也就不會有大明三百年江山。後來,皇太子朱標把馬皇後營救老朱的一幕畫成畫貼身藏著。有一次父子倆吵架,朱元璋氣得火冒三丈,農民出身的他沒有那麼多講究,抄起棍子劈頭蓋臉就打。朱標也不躲,他裝作不小心把這幅畫落在地上,朱元璋看到後老淚縱橫,連兒子都顧不上打了。
現在,我們常說堅持就是勝利。
這句話也對也不對。明明知道是錯的,還要堅持鑽牛角尖,堅持搞破壞;明明知道舊的事物已經不適應新的形勢,還要堅持守舊而不革新,這樣的堅持當然不對。
易經就高明多了。它不會簡單地說堅持就是勝利,它所說的堅持是有前置條件的,是貞,是有孚。
貞,是持中守正;有孚,是有始有終。
我們不能走偏,不能走歪門邪道,我們要守正道,要走在中心線上,這樣我們才有必要堅持,才能有始有終。
朱元璋堅持肅貪倡廉,這本是治國正道,值得一以貫之,隻可惜手段過於酷烈酷,牽連過於深廣,稍顯矯枉過正。
所謂洪武四大案,是指朱元璋為治理貪汙而引發的四大案件。除了胡惟庸案以外,還有公元1382年的空印案,公元1385年的郭桓案,和公元1393年的藍玉案。從時間線上看,幾乎貫穿了朱元璋的執政生涯。
空印案發生的時間或有爭議,事情本身也極具爭議。相比其他三大案,朱元璋在空印案中殺的人是最少的,隻殺了幾百名官員。但這件案子的影響之大,卻非常罕見。
空印案不是一件簡單的貪汙腐敗案。
所謂空印,是指在空白的公務文書上提前加蓋印章。這很有可能是官員們為提高行政效率而采取的一種變通方式。
在明朝,各府、州、縣都要按稅製向朝廷繳納錢糧和軍需物資。按照規定,地方府衙的財政官員需要帶賬本來到京城,和戶部核對無誤後結算。如果賬目和實物不符,就須打回重新造冊,然後再加蓋地方府衙大印確認。
但當時的交通主要靠馬,不如今天坐飛機、火車這樣快捷方便,更沒有傳真和電子郵件。一些偏遠州縣到應天府,哪怕快馬八百裡加急,少說也得個把月才一個來回。考慮到太過耽誤時間,於是各地默許派京官員備有事先蓋好印信的空白文書以備使用。
這空印事件從元朝沿襲下來,各級官員全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從未明令禁止過。這又是為什麼呢?
因為度量偏差不是小概率事件,幾乎百分之百會發生。
首先,糧食物資在運輸過程中定然會產生損耗。其次,就算一粒米不漏,毫無損耗,當時的秤遠不如現在這麼精確,兩杆秤稱出來的重量大概率不會相同。這種損耗和偏差,隻有到戶部核準時才能確定,所以派京官員們習慣帶著空印文書到京城填寫實際數目。
朱元璋獲知此事後大為震怒,認為這是官員們弄虛作假、欺君罔上,於是下令處死數百名主印官員,副手以下官吏則杖責一百後充軍。
很多人認為這是一場冤案,但它反映了朱元璋反貪的決心。
浙江寧海人鄭士利上書朱元璋,力證官吏不可能用空印文書弄虛作假危害百姓,原因是空印賬冊蓋的是騎縫章,除非剛好用到整本賬冊,否則印章不完整,沒用。同時他從空印文書產生的客觀原因、國家沒有針對空印的立法、培養地方官員的艱辛三個角度,勸諫朱元璋要從輕處理此事。他上書的結果是涉案官員無人被赦免,自己因言獲罪,被流放。
如果從空印案本身看,老朱也許有些矯枉過正。但如果結合幾年後發生的郭桓案看,朱元璋殺得不算錯。
郭桓案說起來特彆簡單,無非是戶部侍郎郭桓等人夥同各級官吏作弊,貪墨盜賣官糧,中飽私囊。
郭桓案不僅是明朝曆史第一貪汙大案,甚至堪稱中國曆史上第一反貪大案。該案涉案金額雖非曆史最大,但也算特彆巨大。受此案牽連被殺的官員數量則絕對為曆史之最。
據朱元璋在《大誥》中按米折算,該案涉案金額“所廢者兩千四百餘萬精糧”。按明朝初年標準,鈔一錠折米一石,銀一兩折米二石,相當於一千二百多萬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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