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名的山川腳下,有著一塊不知名的泥土。
這塊泥土靠近湖邊,乃是動物取水必經之地,所以經常被踩踏。
不知道過了多少歲月,這塊泥土產生了一點靈智,懵懵懂懂,不知自己為何物,看到有鹿從身上踩過,便以為自己是鹿,看到老虎,便以為自己是老虎。
“第一千三百五十四次。”
泥土數著今天從自己身上踩過的動物。
它已經清晰地意識到自己的與眾不同。
無他,人家有腿走四方,它沒有。
十年,百年,千年……
春去冬來,四季交替。
有種子在它身上發芽,有蚯蚓在它身上安家。
泥土對這些都毫不在意,因為它沒有感覺,隻有模糊的概念。
它的靈智增長得很慢,千年,才宛若牙牙學語的兒童,對這世界充滿好奇,但因為習慣了宅,所以能理智平靜地觀察著身上發生的一切,有時候哪怕是螞蟻搬家都能津津有味地“看上”一整天。
因為它不理解,為啥大家要喝水,它不用,為啥大家有的吃肉,有的吃草,而它什麼都不用吃?
它到底是什麼東西?
可惜,那些動物朋友們除了瑟瑟和乾飯,也解答不了它的疑問,不在它身上撒尿和拉粑粑就不錯了。
於是乎,泥土不到三歲的智力,便開始獨立思考起“我是誰?”這個終極哲學問題,其結果必然是無儘的迷茫。
直到某一天,發生了一件事,讓它從迷茫中清醒。
“爹爹!”
“快跑!快跑!”
“你們一個也跑不了!”
強盜殺死了中年男人,把小姑娘按倒在泥土身上,目露淫邪之意,想要強行快活一番。
隻是那姑娘寧死不從,一口咬下了強盜的耳朵。
“啊!瑪德!你個賤人,去死吧!”
強盜憤怒一刀。
姑娘人頭落地。
噗滋!
鮮血噴灑在泥土上,還冒著些許熱氣。
那姑娘死不瞑目地瞪著強盜,一臉怨恨。
“直娘賊,呸!”
強盜壞事做多了,見此情景,覺得有些邪門兒,吐了口唾沫便匆匆離去。
然後他便被聞著血腥味兒來的老虎生啃了。
在動物經常喝水的地方殺人,不得不說這強盜是死得活該。
泥土“看著”小姑娘的屍首,鮮血滲進它的身體裡。
這是什麼?
它感覺到了不同。
小姑娘臨死前爆發的情緒和那些被捕食的動物完全不同。
食草動物們被捕食,心裡隻有恐懼和對生的渴望。
而小姑娘有恨,有悔,有怒……
總之,很複雜。
複雜到泥土對這和它一樣與眾不同的生靈產生了極大興趣。
隻可惜,小姑娘死了。
很快就有野獸來享用這免費的午餐,不一會兒住在泥土體內的微生物分解者們開始發力,蒼蠅在其身上安家落戶,將本來的花容月貌給蠶食地坑坑窪窪。
一個月不到的時間,花季少女便成了一堆骨架,然後下了場大雨,把她衝進了湖泊中。
整個過程泥土就這麼“看著”,它頭一次升起想要挽留的念頭,但卻無能為力。
不知道過了多久,它依舊耿耿於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