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隻是生命的重新開始。”
淩小三對著維納斯還在不斷流血的屍體低聲地說道。
他不認識此人,甚至到了剛才,他們才第一次碰麵。但淩小三還是毫不猶豫地用手中鋒利的匕首,從對方的左胸刺進,直沒心臟,一刀致命。
此人不遵守遊戲規則,所以必須死!
匕首是用三棱軍刺改裝,劍刃長十厘米,劍把長八厘米。匕首造型很簡陋,但前身是標準的製式軍刺,軍用合金鋼鍛造而成。刃尖已經被淩小三打磨得鋒利無比,紮進身體,如刺破絮!滾燙的鮮血沿著三道血槽歡快地流出,十幾秒後維納斯就徹底地失去生命了!
他喜歡三棱刺,那三道深深的血槽,不僅能讓目標快速失血而亡,更重要的是因為有血液順暢地流出,避免了肌肉收縮而繃住了劍刃,方便他快速把三棱刺抽出,要嘛補刀要嘛迅速離開現場。
淩小三是一個剛入行的殺手,初哥,菜鳥,還是被逼的。
淩小三甚至連自己的真實名字都不知道,因為他是十八年前第十三個被遺棄在福利院門口的棄嬰,所以編號是013,叫習慣後,就變成了淩小三了。
福利院就是他童年的家,姓什麼,叫什麼名字對於淩小三來說都無所謂,這隻是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的代號,跟如花、旺財這些耳熟能詳的稱呼沒區彆。既然父母已經不要他了,那麼對於華夏傳統的家族傳承、子隨父姓的傳統自然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福利院隻是一個名稱,並沒有什麼福利,僅能解決溫飽,保證這些可憐的孩子不被餓死而已。當然要想吃多點也不是不行,隻要夠凶夠狠,是可以把其他小夥伴的食物搶過來吃掉的。福利院的人管不了那麼多,隻要不出人命或者不把人打傷住院,工作人員才懶得管哪個有飯吃哪個餓肚子,反正又不是自己的孩子!
淩小三從懂事開始就沒挨過餓,因為他足夠狠。雖然不喜歡說話,但他卻喜歡動手。小小年紀就知道自己的東西絕不容許彆人拿走,敢來打他主意的,年齡差不多他會動拳頭;比他大出一大截的,他就會利用一切可以打擊對方的物品打擊對方,比如飯碗,板凳,甚至牙齒。
從小他就知道拚命,要想不被欺負,隻有拚命。他用自己的不要命要對方的命,才能把本該屬於自己的東西保護好。
在五歲那年,淩小三把一個比他大四歲的胖子的一根小指頭齊根咬斷並吞進肚裡後,從此便再沒人敢來搶他的飯碗了。
因為這件事,他被福利院的保安關在黑房裡整整十五天。這個黑房除了冰冷的地板什麼也沒有,包括光!在這裡困了睡地板,大小便隨地拉。人被關在裡麵,除了兩頓飯準時從門角落的狗洞裡遞進來外,完全失去了時間概念。你不會知道現在是白天還是晚上,不會知道在裡麵待了多少天,時間在這裡無法計算也沒有任何意義。
被關在這種環境裡麵,隻要意誌不堅定,很容易瘋掉。就算沒瘋,放出來時也會變得癡癡呆呆,最起碼經過半年調整,重新對時間產生概念後,精神才能恢複過來。
所以整個福利院的大小兒童都非常懼怕被關黑房,哪怕是一天,他們都會被嚇得哇哇大叫,更彆提整整十五天了。當淩小三被送進黑房的時候,所有人都幾乎肯定,等放出來時,福利院又多了一名呆子了!
可這個五歲的小子,等他被放出來時,隻是閉著眼睛適應了一下有光的環境後,便平靜地對開門的保安說:“十四天,還差一天。”
保安好奇地問他在裡麵是如何計算日子的。
“二十八,我才吃了二十八頓飯。”淩小三輕描淡寫地回答。
麵對圍觀者愕然的目光,他坦然地走回自己的寢室,痛痛快快地洗了個澡,然後找到沒了一截小指頭的小胖子跟他說,為了彌補自己的過錯,以後的兩個月時間內,可以把自己的那一份飯分一半給小胖,前提是,必須在得到自己允許的情況下才行,不然……。
淩小三沒有繼續說不然後麵的結果,但眼睛卻盯著小胖另一隻手,和那根完好的小指。嚇得小胖連忙把手藏到身後,然後愉快地接受了淩小三的提議。
那年,淩小三五歲,小胖九歲,兩個小家夥身高足足差了一個頭!但小胖卻從此心甘情願地當起了淩小三的小弟。
能被扔在福利院的孩子,特彆是男孩,身體多多少少有點缺陷。譬如小胖,腎不好。他白天總是要小便,晚上尿床,親生父母嫌麻煩,又擔心醫治起來要花很多錢,乾脆就扔掉了。
淩小三左腿比右腿短了一點,小時候不明顯,長大了才看得出來,他走路時左邊肩膀會向下沉,身體晃動明顯。就這個事福利院的人還誇獎過他從沒見麵的父母,說那兩人有先見之明,淩小三還在繈褓,就知道他長大是個瘸子,果斷拋棄!
左腿短了一點,卻並不妨礙淩小三擁有矯健的身姿。他靈活得像一隻猴子,七歲後福利院所有能爬的高牆屋頂他都爬過上去,連保安對他也毫無辦法,因為他們已經無法捉得住淩小三了。要是誰不長眼睛抓他,或者責罵處罰他,那不用過多久,這人要不就是床上被子無端上多了一灘童子尿,要不就是在晾曬的衣服,衣袖或者褲管會被剪掉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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