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在聽到熟悉的聲音後,臉上的祈求瞬間變成了幸災樂禍。
沒想到還沒等他動手,獵物就自己送過來了。
因為,剛剛說那句話的人,正是李明。
李明拎著兩個饅頭,看到這邊有一群人,趕緊躲在牆角偷偷聽他們說話。
結果就聽到了一些不得了的東西。
首先是李盛,欠了二十萬。
二十萬!
李明咬牙,他現在省吃儉用,可老東西卻在背地裡使勁敗家,當初就不應該放過他!
然後就聽到,連原主也不知道的事情。
他的親生母親,那個從他八歲就逃跑,再也沒出現的母親,傍了個大款。
最後最令他生氣的是,李盛竟然想將自己抵押還債?
憑什麼!
就憑他老眼昏花,憑他隻會賭博?
李明知道,這裡人太多,直接暴露不會獲得什麼好處。
他現在首先做的應該是躲起來,等他們走後再教訓李盛。
可是,憑什麼原主連自己生命的選擇權都沒有?
他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不是李盛的財產,更不是李盛的豬仔。
想將他賣了就能賣,想讓他死,他就要死。
李明不知道,此刻自己心裡在想著什麼。
可能是衝動,衝昏了理智,他還是開口叫住了這群人。
“他就是我的兒子,我剛剛說的話,能作廢嗎?現在就用我這個兒子,來頂20萬的債!”
李盛心裡盤算著,李明抵了20萬,到時候他再威脅李明的母親,還能另外再獲得20萬!
隻不過,李盛現在根本看不上20萬。
都不夠他打牌,輸幾把的錢。
李盛已經在心裡計劃著,反正李邯的母親現在有錢,先管她要50萬也不過分吧。
到時候自己賭輸了,再威脅她要些錢。
這不就是永遠花不完的錢袋子嗎!
他發了!發財了!
也不知道一個50多歲的臭婆娘,怎麼傍上大款的。
如果他以前知道對方有這個能力,哪裡還像現在這般窮困潦倒?
李盛知道李邯母親現在所住的位置,並且想以此來威脅對方的事情,還得從兩天前說起。
他被李明放走後,兜裡沒有錢,就想著去富人小區那裡蹲著搶劫。
沒想到還真讓他搶了一個熟人,一身名牌,身上隨便戴著的項鏈,都價值好幾萬。
並且這個人還特彆眼熟,隻是相比十多年前,眼角多了幾條皺紋,同時也端著一副孤傲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