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丁宅大院。
阿虎送完土特產,匆匆趕回。
院內,
張師爺跟狗一樣,被綁在水缸旁,一臉的無奈。
阿豹、豺狼正抓緊時間晨練,活動身體。
“阿豹,梟哥呢?”阿虎緩了口氣,上前問道。
阿豹收起馬步,抬手指了指正堂:
“梟哥說,要給咱們準備點家夥。”
說話間,
王梟提著沉甸甸的包裹,走出正堂,對三兄弟招了招手:
“都進來。”
“梟哥,我來”,阿豹連忙上前接過包裹。
眾人進了正堂。
王梟靠在太師椅上,對三兄弟抬了抬下巴:
“打開,領家夥。”
包裹打開,
三支黑漆漆的湯普森衝鋒槍,閃爍著森冷光芒,
下麵還壓著三件黑色背心。
阿虎三人打量著衝鋒槍,眼神猛的一亮:
“我艸!這是什麼槍?”
張師爺老實躲在一旁,聽到動靜,悄悄伸長脖子望去。
王梟起身抄起一支衝鋒槍,哢嚓一聲,裝上彈鼓,勾唇笑道:
“外國貨,湯普森衝鋒槍,不過,我更喜歡叫它——打字機。”
“梟哥,這槍為啥叫打字機啊?”阿豹喜滋滋拿著槍,好奇問道。
“這槍是全自動,扣下扳機不鬆,直到子彈打光為止”,
王梟把打字機扔給了眼巴巴看著的豺狼,意味深長笑道:
“等你們今天用過以後,就明白了……”
“全自動?!”阿虎三人聞言倒吸一口涼氣。
三人也是老兵出身,半自動也知道,全自動還是頭一次聽說。
豺狼連忙卸下彈鼓。
打開以後,
他看著滿滿當當的50發子彈,咧嘴笑出了聲:
“我尼瑪!這家夥看著不大,竟然能裝這麼多子彈!”
“這槍可比我們以前用的老套筒強多了!”阿虎喜滋滋笑道。
三人眼神放光,瞬間就迷上了眼前的新式武器。
阿豹興高采烈握著槍,舉槍抵肩,一邊認真瞄準,一邊嘴裡配音:
“砰砰……”
王梟嘴角微微抽搐,一巴掌拍在阿豹腦門上,啐罵道:
“你個傻雕!t在那瞄個雞兒呢!這打字機跟步槍不一樣,槍給我!”
阿豹撓了撓頭,遞上打字機。
“這槍主要是近距離使用”,王梟掃了眼三個小弟,揚唇笑道:
“應該這麼用,看好了!”
王梟雙腳分開,膝蓋微微彎曲,身體重心稍向前傾,保持身體穩定。
“馬步紮穩,右手握住槍把,食指放在扳機上”,王梟側身示範,冷聲道:
“左手握住前握把,近距離不要瞄!
這t是全自動!
端槍腰射,壓住槍口,對準目標,直接給老子掃他狗娘養的!”
阿虎三人認真看著大哥示範,臉上笑容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