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勸他,“時間太長了。我建議你可以改一改。在節目中,並不差時間越長越好。”
王道將理由解釋了一遍。
歌手節目中。
最長的歌曲,也就六分半的時間。
在歌手節目最火的時候,有些歌手不講武德,為了能讓自己在舞台的時間更長。
增加自己的曝光率。
也讓觀眾能聽的時間更長。
增加自己投票率。
從而將歌曲改的非常長。
但最終,投票反而是最低的,被淘汰了。
自那之後,《我是歌手》節目中,歌手得出的結論是。
沒有任何意義。
一首歌的歌詞頂天了百來個字。
副歌翻來覆去。
聽多了隻會膩歪。
根據結論得出最合理的結果就是。
三分半到五分鐘的時間,是最佳時間。
觀眾既不會聽覺疲憊。
也不會審美疲勞。
吳庸卻是笑了笑,沒有反駁,也沒有解釋。
誰說。
八分鐘時間的歌曲,就一定要歌詞重複?
吳庸說:“嗯,王哥你的建議我聽了,不過,我還是想繼續唱這首歌。”
王道扶額。
得。
你自己看著來吧。
彆說王道。
其實就連張昭晗都以為,吳庸想利用歌曲長這個東西來贏那凡希亞。
張昭晗張了張嘴,還想再說一句,“吳老師,其實沒有意義的……”
吳庸給她的那首歌。
歌詞隻有幾十個。
她定下來的時間,就三分四十秒左右的時間。
其實她可以唱的更長。
但她覺得沒有意義。
所以,最終定了這個時間。
吳庸隻說了句,“假如這首八分鐘時間的歌曲,一句歌詞都沒有重複的呢?”
張昭晗愣神。
王道也傻眼。
八分鐘,沒有任何一句歌詞重複?
你開玩笑吧。
要達到傳唱度,要有音樂性,從歌曲誕生以來,並且八分鐘以上的歌曲。
幾乎沒有。
就算有,也是小眾到不能再小眾的歌曲。
傳唱度。
太低了。
在歌手舞台,凡是出現在上麵的歌曲,的確有小眾的歌曲。
可這些小眾的歌曲。
經過了重新的編曲演繹,可以說是蛻變成了另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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