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點多。
吳庸對外界的事情,不清楚,依舊埋頭整理劇情的後續。
《甄嬛傳》這部劇。
在藍星說是家喻戶曉一點也不為過。
而嘲大家能看到的版本,隻有七十六集,實際上,這部劇足足有九十八集。
有二十二集是被刪減。
因為不過審。
但是刪減的二十二集,才是這部劇的精華。
七十六集的版本,已經被奉為經典。
倘若將無刪節的完整版呈現出來,必然封神!
在這個世界裡。
網劇,不會像電視劇那樣審核這麼嚴格。
這也是,為什麼吳庸會最終選擇網劇播出的最主要原因!
吳庸電話響了。
是個陌生的號碼,而且這個號碼,吳庸熟悉,正是法院那邊的號碼。
吳庸接通。
對麵的聲音傳來,“你好,吳庸老師,我是京城人民法院……”
遞交訴訟都會有一個過程。
那就是庭外調解。
而這次,是第三次。
在吳庸遞交律師函的第二天,法院受理之後,緊接著便來了電話。
明星之間的口角可太正常了。
你罵我幾句,隔幾天,我又反擊幾句。
但真正能因為口角鬨上法庭的,是少之又少,除非是過分至極。
很顯然。
這次法院那邊也知道吳庸被半個娛樂圈圍毆,辱罵等等。
是真動火了。
就他法院的調解員,也認為這次的確是有點過分了。
一群人聯合起來。
這不就是要徹底的搞死吳庸?
人家不惱火?
但作為法院,第一個能做的,必然是先調解,而且安在旭不是華國人,是棒子國的人。
身份就是個很大的問題。
如果吳庸真將人家整進去,怎麼判?這事情得聯係棒子國,引渡。
華國縱然不在乎一個小小的棒子。
但這事關乎國際法,傳出去後,在國際上,產生負麵影響不好。
並且。
這兩天麵對這張訴訟,棒子國那邊駐華大使館,以及棒子國那邊的某些高層,已經過問了好幾次。
一直施壓。
於情於理,按照公平的原則上,縱然法院是站在了吳庸這邊。
但……
有些事情,是真沒有辦法。
調解員說完後,“吳老師,您上次提出的一個億名譽損失費補償,的確是有點多了……我跟對麵說過,人家不可能同意……”
吳庸點點頭,“我知道啊。”
開口一個億。
這是上次吳庸麵對調解員的第二次說出的數字。
談個啥?!
吳庸根本就沒有想著跟棒子國人,庭外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