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名字叫做遊戲機,顧名思義,作用自然也是玩遊戲。”
洛奇手把手地為艾薩克大公說明著:“這兩個遊戲機分彆代表著兩個遊戲,我分彆為它們起名為《貪吃蛇》和《羅曼方塊》。”
他現在的W型遊戲機是相當原始的型號,並非卡帶型,而是每個遊戲機僅燒錄一個遊戲。
從而也就不能像卡帶式遊戲機那樣,隻需更換卡帶就能使用同一個掌機進行不同的遊戲。
這隻是權宜之計,洛奇打算等之後經驗夠了,再升級點科技,再給它來個大跨步升級。
不過目前至少也夠用,反正便宜——比起其他魔法物品來說。
“它的操作方式相當簡單。以這個《貪吃蛇》的遊戲為例,遊戲的主角‘貪吃蛇’,可以通過左邊這個十字形的鍵來進行操控。
“十字鍵的不同方位,就對應著貪吃蛇的移動方向。我們的目標也很簡單,就是吃掉出現的果子,不斷變長,並且在這個過程中不撞到自己的身體死亡就行了。”
洛奇一邊說,一邊親手操作著。
本傑明在一旁安靜地看著。
他看著由幾個方塊構成,頭部位置一個三角的抽象貪吃蛇,在並不算大的圍牆中上下左右移動著,不時吃掉那個閃爍的光點,變長一截。
然後再吃,再變長,上麵的數字也隨之增加,周而複始。
在這種簡單的行為中,他竟然感受到了一種……樂趣。
是的,樂趣。
就像過去在一場場商業競爭中獲得勝利,看著公國的財富逐漸積累。
也像是在鑽研魔法,在知識的世界中遨遊,創造出更加具有效率的法術回路時一樣。
現在的樂趣,沒有前兩者那麼強烈,但勝在簡單。
僅僅是通過按幾個按鈕,就能輕易獲得,讓人忍不住提起了幾分興趣。
旁邊的愛爾莎也看得十分專注,甚至如果不是父親在場,她就直接要上手把洛奇手裡的遊戲機搶過來自己玩了。
洛奇的技術一如既往的拉胯,分數隻吃到了28分,就不小心撞到自己的身體陣亡了。
他放下了遊戲機,無奈笑道:“我的技術不太行,但玩法已經大致演示到位了,大概就是這樣。”
說著,他看了本傑明一眼,注意到他不自覺露出的、饒有興趣的神色,於是試探著說道:
“要不您試試,親自體驗一下產品?我覺得您作為一個強大的魔法師,應該會玩得比我厲害。”
本傑明大公本來想拒絕,說這種簡單的東西都是小孩子玩的,但聽到洛奇後麵這句話,竟然鬼使神差地將其接過了。
等他反應過來時,他的雙手已經捧住了遊戲機,左手放在了十字鍵上。
算了,現在再拒絕,不是墮了他南境大公的麵子嗎。
嗯,就像洛奇說的一樣,自己是在體驗產品,隻是在履行一個忠實的商業顧問的職責而已。
按下右邊的按鈕,遊戲重新開始。
親手體驗之後,本傑明頓時體會到了在旁觀看時不同的感受,是那種樂趣感,變得更加清晰了。
這個《貪吃蛇》的操作,確實不難。
身為強大魔法師的他,在上手的五秒之內,就已經完全熟悉了操作,並且操縱得比洛奇還要絲滑。
一顆顆果子被他吃掉,貪吃蛇的身體也隨之變長。
分數逐漸積累,很快就超過了洛奇的28分。
嗬,這不輕輕鬆鬆?
嗯,這個遊戲倒也有點意思,就是自己太聰明了,不適合自己,但也有很多的消費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