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上一章關於埃裡克的職位寫錯了,他是布政司署司長,不是律政司,已經改了。
哈裡他們這群人很會享受,連租遊艇都是選擇了70英尺的大型豪華遊艇。
遊艇長21米寬7米,不帶動力室,也有上下三層,足夠容納幾十人開一場派對。
但是,林逸進來後隻看到了幾個船員和侍應生在底層等候,整個甲板上現在也隻有林逸他們五人。
遊艇的引擎發出低沉而有力的轟鳴聲,隨著速度的逐漸加快,遊艇在海麵上劃出一道優雅的弧線。
水波在遊艇的兩側蕩漾開來,閃爍著點點銀光,海風輕拂著臉龐,帶來了大海的氣息和清晨的涼爽。
隨著遊艇逐漸遠離岸邊,城市的輪廓逐漸模糊,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無垠的海洋,海鷗在空中盤旋,歡快地鳴叫著,似乎在為遊艇的出航送行。
站在遊艇的甲板上,視野逐漸開闊,碼頭的輪廓在身後漸漸遠去。
林逸操動著船舵,往設定好的目標地駛去,但是心中卻在急速思考,埃裡克和瑞德,一個布政司署司長,一個保安局局長,都是位高權重的任務,尤其是埃裡克基本上能算是香江政府的二號人物了。
在腐國殖民香江時期,香江政府的行政機構大致可以算是一個金字塔結構。
第一層,最高行政長官:總督,由腐國女王任命,是香江政府的最高統治者,集行政、立法、軍事大權於一身,處於金字塔式權力結構的頂端。
總督擁有對政府高級官員和法官的任免權,並兼任駐港腐國軍隊總司令,無須向港民負責,其權力具有明顯的專製主義色彩。
第二層,谘詢機構:行政局和立法局。
行政局:是總督的高級谘詢機構,成員經腐國政府批準後由總督委任,對總督負責。
行政局主要為總督提供政策建議和決策參考,但沒有實際的決策權,無法對總督的權力形成有效製約。
立法局:同樣是為總督服務的谘詢機構,主要職責是製定和審議法律。
但1985年前,總督除委任立法局所有議員外,局上所討論的一切議案或法案最終需要得到總督同意並簽署才可通過。
這兩句在90十年代之前可以說是總督身上的掛件,沒有任何實際權力。
第三層,核心行政機構:布政司署、財政司署以及律政署。
財政司署:負責香港的財政和經濟事務。
律政署:負責香港的法律事務,包括立法和司法工作。
而埃裡克的布政司署,香江政府的核心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和管理各個政府部門的工作,執行港督和行政局的決策。
布政司署下屬有眾多的決策科和部門,負責具體的行政管理工作,如警察、衛生、教育、房屋、運輸等各個方麵。
這些部門和機構按照不同的職能劃分,各自承擔著相應的管理職責,共同維持著香江社會的運轉。
布政司署的首長埃裡克,地位僅次於港督,協助港督管理香港的行政事務,可以說是香江政府的二把手。
第四層,就是三司下麵的各種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