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工位上從抽屜裡拿出筆錄本,
朝著審訊室走去,
何柯已經在我等待我了。
拉開他身旁的椅子,在坐下去的那一刻心情有些複雜,
因為這個座位對於我來說屬實有些久違了。
“警官你們抓我乾嘛啊,我又沒乾過什麼殺人放火的事,
難倒這年頭借著親戚的權利找工作還違法嗎,
不至於吧?”
我沒有抬頭理會他,
而是接過何柯在桌子上推給我的眼前這個公園管理員的個人檔案,
這個公園管理員叫華胤,四十二歲,s市本地人,未婚狀態。
也怪不得他喜歡在那偏僻的公園裡做著管理員的工作,
去的人少,呆在門衛室裡風吹不到雨澆不著,
這簡直是我退休後夢寐渴求的工作環境。
翻看下一頁,是公園的負責人資料,
看著檔案上那位中年人西裝革履的照片,雖然表情是微笑,
但是我對這張照片的第一印象就覺得這人是個笑麵虎。
柳木公園的所有者————柳強。
即使隻看照片,也能讓我眉頭緊皺,
“在案件沒有具體進展前,你永遠有嫌疑。”
我抬眸用帶著威嚴的眼神看向華胤,
他被我的眼神震懾住,可以清晰的看到他咽了咽口水,
隨後像是灰溜溜的過街老鼠,半低著頭,開始陳述他所知道的事。
“警官,我真的就是一個破打工的,
那個公園老板是我家親戚沒錯,但其實是個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
他好像是我二舅奶家大兒子的二兒子,
哎呀反正我一直叫他老板,他也就是賞我個臉,願意叫我一聲哥。
這種喪儘天良的事我是真做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