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合適吧,野豬是你們打獵得來的。”(得王趙)
“這塊肉還是留給你們吧,城裡也不容易吃到肉。”村長搓了搓手,心裡動了念頭,但還是感到有些過意不去。
對於鄉村來說,能夠全年吃到豬肉的隻有春節期間。
儘管王家村有些人家養了豬,但大多數是用於出售來增加收入,而非自家食用。
豬通常會被養至年底,要麼送到城裡出售,要麼就在村內宰殺後售賣,留下一點作為年貨。
在食物匱乏的時代,連人自己都常常餓肚子,更不必談有多少多餘的食物飼養家畜。
因此,成年豬通常不會太重,能夠達到一百多斤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這隻兩百斤重的大野豬,如果分發下去,每個家庭都能得到幾斤肉。
然而,考慮到這是王衛國回來的戰利品,再加上他已經帶回了許多物品與村分享,這讓村長在麵對接受這份肉類時感到了些許不好意思。
儘管他知道城市中的生活條件比鄉下優越得多,但在城裡想要隨時買到肉並不像想象中那樣簡單。
或許在鄉村中,隻有一年一度的春節期間才能吃一次肉;而在城市裡,情況稍好,節假日也可以買到一些肉食。
但對於每天都能夠享用肉的人來說,必須擁有非常高的社會地位才行。
“這野豬本來就是吃了大家的糧食長大的,分給大家也是理所當然的。”王衛國揮了揮手,表示這不過是應該做的事。
“再說這麼大一隻野豬,如果我們自己吃不完,放在這樣的炎熱天氣下不到兩天肉就會變質,不是白白浪費了?”
“既然這樣,我們就不推辭了,”老村長聽完王衛國的話,深受觸動。
雖然從邏輯上看,這麼熱的季節確實很難長時間保存這麼大的一塊肉而不腐爛。
但從法律和財產的角度來講,即便肉變壞了,這也仍然是屬於王衛國的財物,他完全有權利保留它或選擇出售。
實際上,在農村,有些人會在夏天遇到豬因炎熱或疾病死亡的情況時,會立刻使用手頭可用的方式將死去的豬運輸到城市出售。
因為對農村的家庭來說,一頭豬的市值非常重要。
即使是以更低的價格銷售死豬肉,也能收回一定的成本。
城市居民雖然對異常低廉的肉價存疑,但由於普遍的問題,他們往往不太關心肉的質量問題。
對於大多數處於饑餓狀態的人來說,能夠吃上飯已屬不易,能夠享受到真正的肉,則更為罕見和珍貴。
人在饑腸轆轆之時,哪還能在意那麼多?哪怕是一塊死豬肉,頂多也就是煮煮殺菌罷了。
王衛國有輛吉普車,完全可以用它將這頭野豬拉進城去賣掉。
就單看這張帶有新鮮彈孔的野豬皮,就能輕鬆賣掉,不用擔心打折。
那時還是公私合營時期,並沒有進入物資緊缺需要票證的時代。
隻要不太顯眼,賣野豬肉也沒什麼人會多加乾涉。
然而,王衛國卻讓村民們分享這頭野豬,這不是在關照王家村的村民是什麼?既然他都這麼說了,老村長也就不再推辭。
鄉村的日子本就艱辛,村民們生活困難。
尤其在這農忙時節,村民們每天辛勤勞動也難以攝入足夠的營養。
如果能分到一些豬肉,補充體力,乾活時也會更有勁。
村民們都是非常樸實的人,他們會牢記王衛國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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