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許大茂雖被打得很嚴重,但並沒有生命危險或重傷,這樣的打架程度普通人間發生,多半也隻是道個歉、賠些錢就解決了。
要衛向東這個有警察身份的人被開除,已經是他們預期中的理想結果了。
考慮到王衛國與衛向東之間的良好關係,這種偏袒是預料之內的。
據說,衛紅梅也是由閻解成介紹給王衛國的。
即使不開除衛向東,起碼應該有個道歉或賠償。
甚至罰款或警告這類處分總應該有的。
然而,實際情況是,什麼都未曾發生。
沒有開除,也沒有道歉和醫藥費的問題。
僅僅要求衛向東寫一份檢討書了事,這份檢討書還是直接交給王衛國的,對他們完全沒有影響。
這已不再是暗中偏袒,而是明顯的包庇行為。
這根本不是簡單的偏袒,簡直是縱容和讚賞衛向東的行為。
衛向東把許大茂打成這個樣子,居然隻讓他寫個檢討就算了。
如果下次他還動手打許大茂,是不是隻要再寫個檢討就行了?
這哪裡算處罰?簡直就是沒有處罰嘛。
“你這是包庇,你是徇私枉法,我要去告你,我要去告你!”看到衛向東這麼輕易地離開,毫發無傷地離開,許大茂憤怒極了。
許大茂已經忍受過衛紅梅和閻解成的拳頭,那些還可以接受。
像彆人所說,自己先挑起了是非,所以挨打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這次為什麼連衛向要來湊熱鬨,而且他還下手這麼重,現在許大茂渾身都疼痛難忍。
衛向東作為一個警察竟然把他打成這樣,竟然沒有任何處罰。
這讓許大茂怎麼不氣憤,他絕對不可能就此罷休。
“王衛國,你這是打擊報複,你這是打擊報複。”
“我知道你在特種部隊待過,想要報複我,但我確實是無辜的,你沒辦法定我的罪,
所以你現在這麼針對我。”
“你這種公報私仇的行為,我們之間沒完。”
“在這陽光下,天理昭昭,我不相信這世上沒有王法。”
許大茂不斷地叫喊,一定要讓王衛國受到應有的懲罰。
就算王衛國是東城區局長,又能怎麼樣?就憑他今天這種公開的公報私仇行為。
他相信上級領導一定會處罰他的。
如果不處理他,那說明上級領導也和王衛國是一丘之貉。
這樣一來,新的社會豈不是和舊社會一樣了嗎?
“你的事情還沒有洗清,隻是暫時沒有證據,不代表你就沒事了。”王衛國冷冷地說了一句。
這句話把許富貴和許大媽兩個人嚇壞了。
他們突然想起,上次賈東旭和易中海的嫌疑也不是一下子就洗清的,後來又進了監獄一次。
雖然最終他們無罪釋放了,但在易中海看來,
那第二次進監獄完全就是多餘,顯然是王衛國的打擊報複。
如果真要調查清楚,第一次就夠了,根本沒有第二次的必要。
那次賈東旭和易中海剛剛動員院子裡的人,要向王衛國索要他們的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