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艸!”這一次秦軍是真驚訝了,扒皮這麼容易的?
“祖傳的手藝,扒皮充草!原來這麼說你們不信,認為我吹牛,等一會我給它填上草,你就知道我從來都是誠實可靠小郎君。”
楚玉一邊笑,一邊把手中的皮子,順手掛在了另外一個架子之上。
就這樣,秦軍掛,楚玉扒。
甚至秦軍掛的速度,居然還跟不上楚玉扒皮的速度快,這就沒天理了。
秦軍隻能加快動作,他可是地道的手藝人,原來就指著一雙手吃飯。
所以不管做什麼,都講究一個心靈手巧。
兩個人就這麼快速配合著,很快就把四隻黃鼠狼處理了。
扔下最後一隻赤條條的黃鼠狼,楚玉有點遺憾。
“這東西太輕了,除了皮毛最多兩三斤重,再除去內臟和骨頭,能有兩斤肉就不錯了!”
“這也不少了,每天都有呢!”
“也是!要不要吃?這麼多肉要是全做了,按照你的說法,那我們今天就能實現吃肉自由。”
說完,楚玉一雙眼睛閃閃發光的看著秦軍。
現在可是七九年,還不到八零年呢!
就算是整個八十年代,農村地區也是整體缺肉。
雖然是黃鼠狼肉,想著有點膈應,但是真做熟了,誰還管是什麼肉?有的吃就不錯了。
被楚玉這小子看的心中發毛,但是秦軍可不是真正的十四歲小孩子。
“吃個屁,聽說這東西不好吃,內臟還有毒,你要有渠道就把肉賣了,我們吃兔子。”
“兔子太少,哪裡夠吃?”
楚玉感覺十分可惜,因為就算他家是殺豬的,也沒法經常吃肉。
也就是過年的時候,他爸幫人殺豬,才能多吃幾次肉。
因為殺豬的酬勞,就是一掛豬小腸加一根豬尾巴。
不能實現吃肉自由,楚玉也就沒了心思,他轉身就開始進行下一步工作。
現在那些黃鼠狼隻是扒了皮,還沒有充草。
隻有填上草,撐起來,形成一個皮筒子,才能晾曬。
隻不過,在晾曬之前還需要稍微處理一下那些皮子。
剛才楚玉是害怕屍體凍住,所以扒皮的速度儘可能的快。
現在就不能追求快了,他需要刮儘粘在皮麵上的殘肉、脂肪。
之後才能充草,這樣撐好後的皮子,掛在通風處吹乾。
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放在陽光下曝曬。
待皮子充分乾燥後,將皮卸下,即可向收購部門出售。
接下來的事情,秦軍也幫不上忙,他此時的注意力,已經轉移到屋子裡麵灶台上。
灶台燒的旺旺的,特彆是上麵的一隻大鍋,裡麵散發出誘人的香味。
從進門開始,他的注意力就一直集中在黃鼠狼身上。
加上黃鼠狼那味道,直接遮住了所有香味,所以他居然沒有發現爐子上還燉著兔子呢!
掀開鍋蓋,直接下手快速撈起一隻兔腿,秦軍立即咬了一大口。
接下來他卻不著急了,而是慢慢的咀嚼起來。
兔肉燉煮的時間長了,味道已經入肉。
這麼一口下來,濃鬱的肉香,夾雜著一絲絲麻辣,瞬間讓他的味蕾得到極大的滿足。
秦軍眯著眼睛,仔細品嘗著這難得的美味。
鹹、鮮、麻、辣,各種滋味融合在一起,讓秦軍瞬間變得十分幸福。
也可以說,忙碌的半個月,每次也就是在吃到美味的時候,秦軍才感覺最幸福!
如果每天都能夠這樣,好像八十年代的生活,也不是那麼難熬。
當然,這得有個前提,那得是楚玉做的肉食!
不得不說,對於處理肉食,楚玉是行家。
就算秦軍兩世為人,他做的兔子也沒法跟楚玉相比。
之前半個月,他傍晚出來搜索黃鼠狼族群,雖然沒打黃鼠狼,但也有意外收獲。
十天之前,他就在村裡果園的圍欄上,套住了一隻兔子。
當時餓的狠了,就直接來到知青院,想著先好好吃一頓,補一補。
秦軍會做飯,而且自認為做的還不錯。
但是,當他折騰了兩個小時,最終燉出來的兔子,卻是一言難儘!
這也是沒辦法,因為原來他就從來沒有吃過兔子。
雖然秦軍生在農村、長在農村,但他就是從來沒有打到過野兔。
後來他出門打工的時候,除了乾活,就是看小說、刷視頻打發時間。
看的小說多了,他才知道年代文裡套兔子很容易!
他也不知道小說中的主角,是不是都有守株待兔的待遇!
反正他是不行,就算是重生歸來的他,也隻能依靠後來專門學習過的狩獵經驗,才能套著一隻兔子。
到現在半個月了,就弄到了兩隻,這跟原來看過的小說,可一點都不一樣。
這裡要劃重點,他使用的狩獵經驗,是從專業人士那裡學到的,可不是小說之中學到的。
真要按照小說之中描述的那樣抓兔子?那是想屁吃。
而這還沒算完,他是真沒想到,兔子處理不好,吃起來是那麼的難吃。
就算他現在的身體始終處於饑餓狀態,感覺隻要是肉,就算是生的,他也應該能一口氣啃三斤。
但是,真正麵對煮熟了的兔子肉的時候,他卻難以下咽。
那感覺真的難以言表,如果真要形容一下,感覺就像是吃到了種豬的肉。
還不懂是什麼滋味?那就是騷,不是腥,因為就連腥味都不能遮住那種騷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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