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陳家母子看不透縣令和衙役們隱晦的偏袒,還在企圖模糊焦點,偷換概念,切詞狡辯,之前街頭的口角不過是出於誤會。
誤會?誰跟你誤會?
想趁機訛錢!既然如此,那就來吧!
林家姐妹眼裡燃燒起了熊熊烈焰,說之前街頭口角是誤會,那他們母子狀告林家姐妹趁夜摸進他們家,“哢嚓”了陳有田,人證物證呢?
這不是誤會了吧?
拿出來證據來,否則,他們就是蓄意構陷。還有,把她們大姐還給她們,從始至終一直沒讓她們大姐露麵,她們合理懷疑陳家人寵妾滅妻,怕是要給她姐安上一個因病亡故的結局。與其再留在陳家被踐踏欺淩,不如兩人和離吧,省得你們陳家花心思除掉大花姐,給賤妾騰位置。
“住口”陳有田終是忍不住喝止,再讓林家妻妹說下去,他怕是要從苦主原告的位置拉下去,強扣上殺人害命的罪名了。
但陳有田以為自己是誰,一聲大喝就能止住悠悠眾口?
在場的眾人忍不住隨著林家兩姐妹的引導思索起來,是啊,這對姐妹說得雖然有點離奇,但邏輯上卻是說得通的。不然怎麼從頭到尾都沒見到正妻的人呢。
陳有田說到底也不過是死讀書的類型,童生考的多是基礎知識,考出來的名聲最多隻能用來糊弄糊弄一些無知婦孺,或是對讀書人有著天然好感的老百姓。
真正能活學活用,還得看後頭的秀才、舉人、進士乃至狀元、榜眼、探花。
隻看陳有田屢考屢敗,屢敗屢考,就知道他的水平也就止步到死記硬背的童生了。
縣令看了眼林家姐妹和她們身後跪了一地的林家人,搖了搖頭。
這兩姐妹可是夠狠的,三言兩語的,就給陳家人按得死死的,若是不能洗脫汙蔑她們的名聲,以及,並無寵妾滅妻的行為,否則,不止童生之名被革除,還得杖二十以儆效尤。
陳有田這下才知道,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有多疼。
陳家母子二人張了張嘴,百口莫辯,就算他們絞儘腦汁都沒想出來一句合適的反駁來。
並且,最重要的是,他們確實有意要換個兒媳婦,可林大花真不是他們殺的,是死在宅子坍塌之下,這讓他們怎麼交人?
最後在縣令的再三施壓下,他們母子瑟縮了一下,打算耍賴到底,反正就是不能承認他們殺了林大花。
怎麼說這些年的書讀的還是有那麼丁點用的,做為讀書人,對律法應該很清楚,一旦認下,光是蓄意殺人的罪名立馬板釘釘。
於是,說來說去,最後陳家母子咬死了林大花在逃荒時,抱著小麥子不知被其他難民衝散去了哪裡。而那個妾室也是在路上遇到,救了她一命,人家以身相許,這才勉強收了房。
林家姐妹不禁樂了,就這點水平,還敢跳出來在她們麵前蹦躂,活膩歪了不是?
林家姐妹就抓著這一點,說既然陳家人看重妾室,在大姐不在的時候讓妾室鳩占鵲巢,那便和離。大姐和麥子他們林家人自己找,找回來也自己養著,不想再與陳家有瓜葛。
陳家人怎麼可能放過林家呢?若說是以前的林家日子過得緊巴又落魄,他們巴不得離林家遠遠的。可如今林家日子明顯好過了,他們能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