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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擔任二團步兵營三連連長的劉阿福,此時就站在隊列中間。看著一身西裝的周長官正在跟碼頭上的人交接,但他心中卻是百感交集。
劉阿福是土生土長的廣州人,母親早逝,他從12歲開始就跟著父親和大哥在黃埔碼頭當苦力。日子過得雖然貧苦,但在阿爺和大哥的悉心照料下,劉阿福不但能吃飽飯,時不時還能吃上那些漁民就地賤賣的,比白菜價還要便宜的,雖然不算新鮮但依然還有有一定營養的死魚死蝦。
由於常年乾的是體力活,而阿爺和大哥又心疼他,絕不讓他過分勞累,所以到了16歲的劉阿福,不但個頭遠超同齡人,就是身上的腱子肉也開始初露崢嶸。
結果在一次革命軍到黃埔碼頭招兵宣傳的時候,本來是去看熱鬨的劉阿福,被那些同樣年輕但是渾身都散發著激情和火熱感染力的軍官們所感染,眼中充滿羨慕和向往。
特彆是哪個嘴唇上留著一撇漂亮小胡子的長官,穿著一身看上去就威武英挺的軍裝,來到劉阿福麵前,笑容滿麵地伸手捏了捏劉阿福被陽光曬得黝黑的胳膊,嘴裡讚道:”好小夥,夠壯實,真是塊當兵的料子。”
然後就笑著對劉阿福說道:“怎麼樣,小夥子,來當兵吧。不但可以有軍餉給你家阿爺養老送終,而且咱們軍中大多都是廣州同鄉,大家親如兄弟,在軍隊跟在家也沒什麼兩樣。”
當劉阿福有些靦腆和遲疑地問是不是真的有軍餉拿的時候,這個小胡子軍官就嗬嗬笑著從身邊隨從提著的布袋裡掏出了三塊銀光閃閃的大洋,直接就遞到劉阿福手裡道:“每個月都有三塊,等你過了新兵期,正式成為一名二等兵,每個月就有5塊大洋。”
要知道,這個時期軍隊的軍餉,不管是國民軍還是軍閥部隊,其實標準都差不多。但這是包括了日常的夥食費在內。
也就是說,對外宣稱的一個二等兵有10個大洋的軍餉,其實發放時是要扣除夥食費的,真正發到士兵手中的也就四五個大洋。
所以,舊軍隊裡俗稱的所謂吃兵餉其實是指吃空額,本來隻有100人,你往上報的兵額卻是滿編120人,這就有20人的軍餉被你吞了。
而什麼叫喝兵血呢?其實就是在士兵的夥食費上下手。明明一個月隻需要3個大洋的夥食費,你卻是按照5個大洋收取,每個人頭上你就私吞了2個大洋,時間一長,那可就是一筆橫財了。
而這種情況在舊軍隊中比比兼是,而且還形成了潛規則。
排長吞的要上交一部分給連長,連長也要交營長,以此類推,大夥軍官們一起發財,形成了一個利益集團,自然也就官官相護。你大頭兵就是發現有什麼不對,也沒個喊冤的地方,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一個不成文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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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即使是三四個大洋,也是一般百姓可望而不可及的一筆收入,難得的還是隻要不發生大的變故,那可是月月都有。
要知道,抗戰爆發前民國普遍的工資水平,如果是在鄉下,一個傭工一個月也就1元;在城裡,人力車夫和保姆,月薪也不超過3元。
而劉阿福一家三口都是壯勞力,又都在碼頭扛大包當苦力,一年下來,刨除平日的生活費用,能夠積攢下幾個大洋就算是好年景了。
所以,當兵對窮苦人家來說,也不失為一個出路,隻是危險度較高罷了。
而那時的劉阿福,看著手裡被捏得發燙的三個大洋,心裡可就熱了起來。
一個月三個大洋,即使隻是新兵的標準,那一年下來可就是三十幾個大洋,自家大哥娶媳婦的錢可是有著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