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貴城律,婚姻法:第一條,凡在本城居住的居民,男女均可娶二房。
前提是在第一任妻子或丈夫的同意下。
第二條,妻子與妾室的地位同等,不得有嫡庶之分。
第三條,妻與妾或家中的其它人,不準互相殘害。
第四條,出嫁的女兒,如果有贍養父母的行為,娘家父母的遺產,有權利繼承。
第五條,允許夫妻雙方因各種原因和離,夫妻協議不成的可以去屬衙起訴。
分居一年以上的,自動視為離婚。
第六條,男女無論是和離或喪偶,都允許再婚。
第七條,男女雙方不得強娶強嫁。
以上七條,違返者處三年勞役,罰銀五百兩。
富貴城律,刑法:第一條,故意殺人罪。
凡故意殺人者,一律處斬首刑,並處罰銀五千兩白銀。
家屬流放。交不上罰銀的,由三族內罰交。
第二條,過失殺人罪,凡因過失致人死亡者,處二十年勞役。
並處罰金三千兩白銀。罰銀交不上者,由三族共罰
第三條,因見義勇為導至死亡者,見義勇為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並獎勵白銀二千兩。
第四條,強奸罪,凡是用強暴手段奸汙男女,並至人死亡的,判斬首刑。
並處罰金五千兩白銀,罰銀交不上者,由三族共罰。
第五條,強奸未遂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處宮刑,勞役十年。
罰銀三千兩,罰銀交不上的,由三族共罰。
第六條,強奸幼女者,凡強奸不滿十五歲幼女者,處宮刑,勞役二十年。
罰銀五千兩。罰銀交不上的,由三族共罰。
第七條,搶劫盜竊罪,凡搶劫盜竊財物累計折合白銀一千兩以下的,處十年勞役。
罰銀二千兩。罰銀交不上的,由三族共罰
第八條,凡搶劫盜竊財物累記折合白銀一萬兩以下的,處剁手刑,勞役二十年。
罰銀一萬兩,罰銀交不上的,由三族共罰。
第九條,凡搶劫盜竊白銀一萬兩以上,並至人員傷亡的,處斬首刑,三族內流放,抄家。
第十條,貪汙受賄罪,凡貪汙受賄財物累記一千兩白銀以下的,革去官職,抄家流放。
其三族以內子女,朝廷永不錄用。
第十一條,凡貪汙受賄財物累記一萬兩白銀以下的,處車裂刑,三族流放,抄家。
第十二條,凡貪汙受賄財物累記一萬兩白銀以上的,處油烹之刑,誅三族,抄家。
第十三條,拐賣兒童罪,凡拐賣十五歲以下兒童,並造成死亡的,處油烹之刑,誅三族,抄家。
第十四條,凡拐賣兒童者,終身勞役,罰銀五千兩,抄家,罰銀交不上的,由三族共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