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穿著一套淡黃色的休閒裝,和眼前這個農家院顯得是格格不入。
剛剛村民大爺說,金鳳今年大概14歲,可這個女人最多也就三十。
“你們家今年農補發了嗎?”
劉雨嘉上前拿出證件晃了晃問道。
“發了,發了,年年發,感謝政府感謝國家。”
女人倒是很說話,隻是眉眼之間帶著一絲媚態,怎麼看也不像一個農村婦女。
“你家幾口人?”
女人聞言眉毛微微一皺,“三口,我,我家爺們還有我兒子。”
正說著,一個三四歲的小孩從屋裡跑了出來,嘴裡“媽媽媽”地叫著。
“這是你兒子?”
見女人點頭,劉雨嘉又問,“不對吧?戶口上學是還有個女兒?”
其實劉雨嘉哪過戶口,這就是“詐”對方。
“你說的是金鳳啊,她丟了,都丟大半年了。”
女人踢到金鳳,與記憶之中滿滿都是嫌棄。
“她不是你的女兒?”
“當然不是,是我家爺們和兒前妻生的,我可生不出那麼傻的玩意?”
說著她將小男孩抱起,轉身就要進屋。
“等等,你有金鳳的照片嗎?”
女人頭也不回答:“沒有……有也燒了。”
“我告訴你,如果金鳳出事了,你就是犯罪,遺棄罪要被判刑的。”
陳啟明厲聲喝道。
女人身子一頓,轉頭看向陳啟明,“不是我遺棄的,是她自己走丟,她自己走丟的和我有啥關係?”
還沒等陳啟明開口,忽聽身後有人問道:“你們誰,來我家乾啥?”
陳啟明回頭卻見身後著個黑臉漢子,穿這件黑棉襖雙手插在口袋裡。
“你就是金鳳的父親吧?”
胖子看上去至少有40歲上下,隻是農村人普遍看上去要老一些。
“你是乾啥的?”
陳啟明再次表明了什麼身份,男人帶搭不理地說道:“我家的事,你們少管。”
“金鳳是華夏合法的公民,受華夏法律的保護,這不是你們家的事。”
陳啟明義正言辭地說道。
男人的態度瞬間也軟了。
解釋道:“她真是走丟的,我也去城裡找了,沒找到,我能有啥辦法。”
“你報警了嗎?立案了嗎?”
“報警?立案?有啥用?每年那麼多失蹤人口找回來幾個?”
男人的話讓陳啟明有些無法反駁,卻得岔開話題,讓男人拿幾張金鳳的照片。
“那有照片,現在誰還照相。”
男人嘟嘟囔囔,從手機裡翻出幾張合影,陳啟明隻能加了對方某信讓他傳過來。
離開時,男人張了張嘴好像想說什麼,可看了一眼抱著孩子的女人還是忍住了。
也許,他想說,找到金鳳通知他。
也許,他想說……
陳啟明也不知道。
從照片看金鳳應該是個唐氏嬰兒,怪不得都叫個傻丫頭呢!
“不是早就有唐氏嬰兒篩查?怎麼還會這樣?”
劉雨嘉氣憤地問道。
“你看,每天我們都在宣傳,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酒駕的不一般存在?”
陳啟明的回答更像是在安慰自己。
回到單位,開色已經晚了。
“走,我請大夥吃飯。”
張國棟下車活動是四肢說道。
“吃啥?你們說。”
“吃啥?反正不吃燒烤,一次回家都一股烤肉味。”劉雨佳說道。
十分之後,幾個人來到一家名為魚掌門的中餐館。
四人還沒進門,就見保安將一個女孩推出了門,嘴裡還罵著:“告訴你多少次,彆我們這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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