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把小孩弄殘疾了去乞討,想想都覺得殘忍。幸好咱們國家現在強大起來了,沒了這種現象。”李俠有點感慨,想起了自己小時候苦哈哈的日子。
“還有。”小趙一邊正經回答,一邊蹲在鐵絲網前,扮做鬼臉,逗弄對麵的小男孩。
“現在還有?不可能吧,我都好久沒在路上看到乞丐了。老的、小的,都沒怎麼見著。”李俠不相信,眯著眼睛做出了正常人都有的判斷,“現在還搞這個是要引起公憤的,就咱公安這個力度,抓住就得丟籠子裡,時間還不短,多不劃算。”
“是不劃算,所以他們現在都上門租借殘疾小孩。一些經常跑的,還會白紙黑字的和小孩父母簽合同,搞個所謂的勞動關係,按時發工資的那種,最後還要簽字,捺指頭印。”小趙雙手支在膝蓋站起來,拍了拍大腿上的灰塵。
有那麼一瞬間,李俠覺得自己先前倒是小覷了這個年輕人,以為不過和那些吃飽喝足沒事情乾,喜好到處亂跑的人差不多。
這時候見小趙說的坦然,自然是真實經曆過的。
“嗯?揚姐呢?揚姐,等等我!”轉眼,小趙就依照著張揚離開的方向,追了出去。
“謝謝大哥哥,祝你天天發財。”
依舊蹩腳的漢語在耳邊響起,李俠低頭看去,見那抓著二十塊錢的小男孩,一臉的燦爛笑容,雖然漢語說得磕磕碰碰,但毫不吝嗇他的感激。
這個國家的小孩,他走私的時候,在對麵見過不少,早熟。偷的、搶的、惡心的統統都有,七八歲的年齡,就知道站馬路邊,拉著從華國來的成年人推銷妓女。
可不知為何,這次跟著張揚他們過來,竟也覺得有了幾分小孩該有的可愛。
這是自己心境的問題嗎?
這時,李俠依稀回憶起來,當初華國全力打擊這些拐賣、致殘兒童,迫使他們上路乞討的非法行為,起因就是一家南方報社記者先在輿論上點起來的火,然後一把燒到了全華國。
不得不承認,當初他在安溪本地的律師事務所碰到張揚時,隻以為對方和他一樣,隻是過來找關係尋回自己被困在緬北的親屬。
後來進一步了解,才知道對方是東海省的一個記者,這次大老遠過來,就是因為想幫一名素不相識的大姐找回她的獨生兒子。
據小趙交待,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名字裡帶著“俠”的男人到現在都不相信,在這麼個利益至上的社會裡,還會有這麼純粹的人。
他好奇,想看明白了,所以便自告奮勇的跟進隊伍。
“哥,錢不是萬能的!”
“傻弟弟,錢當然是萬能的。”
不知為何,李俠的腦海裡突然蹦出了幾年前和弟弟的談話。
他搖搖頭散去回憶,快步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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