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臉色相當複雜,在我們幾人的目光下,她終於歎了口氣,輕聲說道:“好像是有這麼回事,就一個小玩意兒,我當時沒在意,過後就給忘了。”
鄧思思肉眼可見的鬆了口氣,姨父的麵色也緩和了不少,我爸卻意味不明地看了她一眼。
我自嘲地笑笑:“是啊,媽,您對鄧思思還是真是大方,幾十克的黃金說給就給,也不管東西是誰的。
外甥女比我這個親生女兒可是重要多了。”
我瞟了鄧思思一眼,“既然我媽替你擔下了,那我也不跟你計較了,東西我帶走。
這次我回去會把我全部東西都打包帶走。
我的東西你一樣都彆想再偷走了。”
鄧思思眼中還有些不舍地看著我手上的小金佛,“明明姨媽送給我了……”
我媽忍不住又開口:“萌萌,這個也不值幾個錢,思思又這麼喜歡,要不……”
“停,喜歡就可以要嗎?姨父,您家這電視機我挺喜歡的,一會兒我帶走。
其實您家這房子雖然不值什麼錢,不過我也挺喜歡的,您看能過到我名下嗎?”
姨父顯然知道他女兒到底怎麼回事,臉色鐵青的狠狠瞪了她一眼,我媽立刻衝我嚷道:“萌萌!你胡鬨什麼?彆人的東西是你喜歡就能隨便要的嗎?”
我有些陰陽怪氣地說:“原來喜歡彆人的東西不能要啊?聽您剛才的話,我還以為可以呢。
要不然您和鄧思思說說,彆人的東西再喜歡也不能要?”
我爸也有些不滿地看著我媽:“萌萌長大了,她的東西你彆動不動替她作主送人!
她才是你親生的,當媽要有個當媽的樣子!”
說完我爸轉身就出去了。
好吧,原來是我爸見我長大了,才覺得我的東西不能隨便送人。
罷了,也算是替我說了句公道話吧。
不過這是鄧思思搶我東西頭一次吃癟,我心裡那個雀躍啊~
小金佛搶回來了,頭發也搞到手了。
鄰居家陽台上養的那隻傻狗看起來都眉清目秀了。
要不是家裡有白事,我都想哼個小曲兒了。
我白了鄧思思一眼,她立刻眼睛紅紅的轉身跑了出去,我媽瞪我一眼,放下收拾了一半的衣服也跟著出去,不用想也知道,這是去哄她了。
她倆不在,我正好再翻翻,看看還能不能找出些被她順走的東西。
這次我連床底下都沒放過。
床下有個舊箱子,裡麵都是鄧思思以前的一些舊書本子啥的。
忽然我看到有幾本很舊的老式牛皮紙筆記本,以前國營企業裡發的那種本子。
不知為啥,直覺告訴我這不是鄧思思的東西。
本子混在一堆舊書中並不顯眼,我抽出一本翻了一下,果然不是鄧思思的本子,是小姨的日記!
我心裡一陣狂跳,我想知道的八卦,會不會在這裡麵找到答案呢?
我悄悄地把這幾本日記本拿出來塞進自己的背包。
然後像沒事一樣把箱子拖出來,問道:“姨父,這箱舊書還要嗎?看著都是鄧思思以前的課本筆記本啥的。”
姨父並不在意的朝我看一眼,“放外麵吧,明天我讓收廢品的收走,你小姨什麼都喜歡囤著,這些早該扔了。”
找到我感興趣的東西了,其他的我也懶得再管了。
我坐到窗邊拿出手機,給蕭世秋發了條消息:【我拿到我媽和表妹的頭發了,生薅下來的。】
他秒回:【大拇指·jpg帶回來我幫你搞定。】
我:【我明天下午回來】
喜歡我給前任當丈母娘請大家收藏:我給前任當丈母娘天悅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