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敢情好,那就謝謝金律師了。”
“”
張琴一聽到請客,為什麼給人一種很雀躍的感覺。
金勝心裡一個‘咯噔’。
我的媽呀,忘記了388一碗的六蝦麵,草率了
沒辦法,說出去的話就是潑出去的水,一口唾沫一個釘。
出來混,要講誠信。
等到張琴出去後,金勝拿出魏大勇的案子,繼續研究了起來。
想要解決這個案子,就要找到足以改變事實的證據或者漏洞。
目前有兩個方向。
第一,了解葉小琬當天為什麼會到金山區,並順藤摸瓜的查下去。
但是金勝不是警察,吃力不討好。
第二,找到證據上的漏洞,或者新的證據。
這一點同樣很難。
金勝把卷宗都看兩天了,目前隻找到手肘這一個疑點,還是起不了太大作用的。
凶器上的指紋、死者外套上的指紋,這兩點不用考慮了,因為真是魏大勇碰過的。
在家裡搜到的30萬現金,這是魏大勇自己親口招的。
村口的監控視頻截圖,魏大勇鬼鬼祟祟,一副做賊心虛的樣子,同樣沒法解釋。
根據法醫出具的屍檢報告,葉小婉的死亡原因是被人一刀捅在胸口,刺破心動脈血管,造成大量出血死亡。
但是在她的後腦勺部位,曾經遭受過鈍器的擊打,卻並不致命。
金勝的腦海裡,也開始想象著當時的畫麵。
葉小琬肩膀上挎著包,走進弄堂,然後被魏大勇看到了,拿著一根棍子上去對著後腦勺來一下。
把人打倒後,上去搶包。
結果發現人還沒暈,進行了反抗,所以魏大勇一不做二不休,拿起刀一下子插在了葉小琬的胸口。
接著又拔出來,丟棄到了旁邊。
然後上前搶奪財物後,再拿著錢跑路?
這一切看似全都說的通,但怎麼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呢?
手機跟包在哪?
既然連刀都丟在了原地,那麼鈍器呢?難道還帶走?
不會是因為魏大勇在工地上班,所以隨身攜帶鐵棍或者扳手在身上,就合理了吧!
警方給出的說法是,魏大勇拒不配合說出其它財物,以及擊打的鈍器在哪裡。
粗粗一看,還挺合理。
當然,這是基於魏大勇就是凶手的推理下。
不過站在金勝的角度,卻是一個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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