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經過,魏大勇在警方審訊的時候,都不知道說過多少遍了,甚至剛才提交的筆錄中就有記錄。
但上了法庭後,公訴機關依舊會在裡麵找一些邏輯漏洞進行發問,以便取信法官。
畢竟法官也是人,怎麼可能會心如止水,連一點點的個人傾向性都沒有。
這不是扯淡嗎?
在法律的解釋中,這叫自由裁量權。
這一權力允許法官在法律規定和原則範圍內,對法律未直接規定的地方或細節進行自由裁量。
具體的意思,就是在沒有直接證據或者事實有點模糊的時候,法官說了算。
是不是很神奇。
不然陳清泉院長也不會說出,法律的最終解釋權在他那裡了。
金勝原先辦理過的校園霸淩、朱大昌一案,就是很好的利用了這一點。
但想在刑事案件中這麼玩,有時候會需要一些輔助證據。
自古真情搞不定,唯有套路才得行。
現在季平信就在玩這一套。
不過金勝倒是無所謂,隻要你能玩的轉就行。
季平信繼續問道:“被告人,你說死者穿在身上的那件外套,原先是跟錢放在一起的對嗎?”
“是的,我當時還特意抖開看了一下,裡麵有一個花的圖案。”
“我記得從你家中搜出來的錢,全都是一遝一遝散開的,你說袋子破了不能裝東西,那為什麼不用這件外套把錢給包起來呢?”
魏大勇聽完也是一愣。
估計心裡在想:對啊,我為什麼不用外套包,還傻呼呼的用雙手兜在懷裡?
季平信看到這一幕,頓時來勁了。
剛想接著開口追問,金勝舉手說道:“反對,公訴方在進行誘導式發問。”
季平信怎麼可能會輕易放棄,當即解釋道:“法官閣下,我這是針對被告人所供述的案情經過,所進行的合理質疑。”
主審法官點點頭道:“反對無效,被告人請回答公訴人所提出的這個問題。”
雖然被反駁了,但金勝目的已經達到了。
至少打斷了季平信的連續發問,讓魏大勇有時間反應。
魏大勇這時候回過了神說道:“我當時隻想著把錢往自己懷裡揣,根本沒有想到這一點。”
季平信嘴角微微上翹了一下道:“是沒想到,還是說外套沾染了死者的血跡,你怕帶回去後萬一被查到了,那就百口莫辯了。”
金勝也不慣著對方,連忙說道:“反對,公訴人這是在歪曲事實,屬於個人主觀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