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格子襯衫,深藍色褲子,黑色布鞋。
襯衫和褲子規規整整地疊在椅子上,上邊還放著一朵綢緞材料做的大紅花。
她回憶著昨晚上的瘋狂,衣服原本都壓在被子底下。
看來是魏赫澤疊的。
她穿著衣服褲子鞋子,回想著小說裡的劇情。
現在是1977年,她二十歲,剛到結婚年齡。
原主之所以會嫁給魏赫澤,是因為去年魏赫澤回家了一趟,原主對他一見鐘情。
魏赫澤回部隊後,原主就經常往魏家跑,手上有一點錢也會拿來討好魏家人。
可原主這樣討好,孫秀紅還是不喜歡她。
孫秀紅覺得原主長得過於漂亮,一股子狐媚相。
並且原主是知青。
這兩年知青都在返城,這樣漂亮的城裡姑娘,哪會守在農村過一輩子?
更何況兒子還在部隊待著長年不回家。
孫秀紅覺得原主靠不住。
可她兒子魏赫澤有一對兒女要養。
這十裡八鄉的,沒有哪個姑娘願意嫁給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男人。
再說了,現在局勢還不算很穩定,姑娘們怕自己會成為寡婦。
孫秀紅實在物色不到合適的人選,隻能勉強同意原主嫁給她兒子魏赫澤。
可魏赫澤心中是有白月光的。
他的白月光就是小說裡的女主。
女主就在魏赫澤所在部隊的地方生活,也是個知青。
因為女主的成份不好,魏赫澤又是軍人,他們在組織與家人的反對下,沒有結婚。
魏赫澤是在母親張秀紅的以死要挾下,被逼著回家結婚。
孫秀紅要求兒子一定要為魏家生一個孩子。
對,魏赫澤那兩個孩子不是他的,是他已經犧牲的戰友的孩子。
昨夜裡,魏赫澤是委屈求全地跟她洞房。
魏赫澤假期時間短,為了創造革命下一代,昨晚上他很賣力乾活,折騰了整整一夜。
按照小說裡寫的,她這一夜就懷孕了。
懷上孩子時,張秀紅對她還不錯,隻讓她在家裡做點家務,地裡的活都不讓她乾。
可等她生下孩子後,隻坐了三天的月子,孫秀紅就趕著她去下地乾活賺工分。
除了下地,還把家務活都包給了她。
她這個炮灰女配,不到三十歲就累死了。
“不行,我不能懷上魏赫澤的孩子,我要跟魏赫澤離婚。離婚了我搞錢搞事業,一人獨美瀟灑過一生。”
按劇情,到她死的時候魏赫澤都沒有回來。
她昨天半夜才穿過來,光線昏暗,都沒看清魏赫澤的長相。
她在原主的記憶裡搜尋著魏赫澤的模樣。
身材高大,五官端正,皮膚黝黑,下巴處留著點胡渣。
整個人看起來帶著點粗獷又野性的滄桑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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