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屋子以前也是個辦公室,騰了出來,擺了張彆人不用的破床,再放了個水壺。
剛又跟村支書說了,讓通知魏家人給孫秀紅送幾件換洗的衣服來。
孫秀紅到這時候還是身上那一身濕了的衣服。
警察怕孫秀紅失溫死在派出所,就煮了碗薑湯給她喝。
至於魏光輝,當時偷換孩子不是他的主意,按說得拘役。
不過多個人關在這裡,就得多個人吃糧食。
現在糧食這樣緊缺,倒不如把他直接送勞改場,讓勞動改造個一年半載。
當即便安排了人把魏光輝送去勞改場。
村支書協助料理好孫秀紅和魏光輝的事情後,他說了要找建築隊幫周知桐建房子的事情。
可現在建築隊都被大學那邊征用了。
公社書記聽說這事,立馬就安排了公社同誌去大學那邊調建築隊來。
有兩三個專業的,再加上村裡也有人工可以幫忙,五天內把房子建起來一點都不是問題。
傍晚的時候,周知桐就在家裡邊看到了黃柄旺帶著建築隊來了。
聽到黃柄旺說公社書記把大學那邊的建築隊征用了過來,周知桐心裡特彆感激。
她想得沒錯,以她對河西鎮的貢獻,做什麼都不會太難。
黃柄旺又說:
“知桐,溫所長給金南市軍區打了電話過去,解師長說了,會寫訴訟狀,還會準備證明材料一起寄過來。孫秀紅現在已經被羈押了。”
周知桐聽到這個消息,很高興:“惡人終於有惡報了。”
孫秀紅的好日子,總算是到頭了。
就是不知道,孫秀紅到時會被法院判刑多少年。
孫秀紅的行為應該算是拐騙兒童罪,按現代來說,是五年以下徒刑。
再加上虐待兒童罪,沒有造成重傷和死亡的,是二年以下。
而這個年代量刑對於這兩種刑罰會更輕一些。
算下來,估計判不了幾年。
不過能讓孫秀紅蹲上幾年,也算是大快人心了。
周知桐把自己的設計圖紙給了建築隊的隊長看。
其實圖紙很簡單,就是要在樓上要有兩個廁所,樓下也得有兩個廁所。
這種設計,在農村來說,還是第一回見。
一般樓下屋旁邊有個廁所就很好了。
周知桐是想著這房子可以拿來出租的,多點廁所,就能多租幾間,也方便租客。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