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國家大事件(三)
1998年7月4日至9日,江西、湖北、湖南三省的防汛抗洪工作迎來了嚴峻考驗。
1998年7月9日,經過中央的批準,中央大型企業工作委員會正式成立,並在北京召開了大型企業領導人參加的工委工作會議,標誌著中央對大型企業管理工作的新篇章。
1998年7月10日,國家經貿委發布了《關於禁止出售國有小企業成份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麵準確地理解和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國有小企業的改製。通知強調,出售絕不應成為國有小企業改製的唯一形式。
1998年7月13日至15日,黨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了全國打擊走私工作會議。會議指出,為了適應反走私鬥爭的新形勢,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對現行緝私體製進行重大改革。改革措施包括:組建國家緝私警察隊伍,專司打擊走私犯罪活動的職能;以海關為主,公安、工商等執法部門聯合緝私,對查獲的走私案件由海關統一處理;改革現行緝私罰沒收支管理辦法,堅持收支兩條線製度。
1998年7月17日至19日,學習理論工作會議在北京隆重召開。會上強調,高舉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麵推向21世紀,這是黨的十五大的主題,也是全黨各項工作的主題,也是興起理論學習新高潮的主題。
1998年7月21日至22日,人民解放軍四總部在北京聯合召開會議。會上宣布,中央決定,軍隊和武警部隊對所屬單位辦的各種經營性公司要認真進行清理,今後一律不再從事經商活動。地方各政法部門對所屬單位辦的各種經營性公司也要認真進行清理,今後也一律不再從事經商活動。
1998年8月6日,中央、國務院致電慰問全國抗洪救災軍民。湖北省委宣布全省進入緊急防汛期。8月7日作出關於長江抗洪搶險工作的決定。
1998年8月9日,朱總理再次赴湖北長江抗洪第一線,親自察看長江大堤的抗洪情況。
1998年8月13日,赴湖北長江抗洪搶險第一線,看望、慰問、鼓勵廣大軍民,指導抗洪搶險鬥爭。8月16日,向參加抗洪的人民解放軍發布命令:沿線部隊全部上堤,軍民團結,死守決戰,奪取全勝。同時要求地方各級黨政乾部率領群眾,與部隊官兵共同嚴防死守,確保長江乾堤安全。
1998年8月14日至17日,赴黑龍江抗洪搶險第一線,察看嫩江、鬆花江汛情。
1998年8月24日至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舉行。26日,國務院向全國人大會報告全國抗洪搶險的情況。報告中說,自6月份起,長江發生了繼1954年以來第二次全流域性大洪水,鬆花江、嫩江、珠江流域的西江和福建閩江等江河,也相繼發生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由於洪水量級大、涉及範圍廣、持續時間長,洪澇災害非常嚴重。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直接領導下,百萬軍民與罕見的大洪水進行了殊死搏鬥。截至目前,抗洪搶險已經取得重大勝利。會議還通過決議,批準財政部向國有商業銀行增發1000億元國債,用於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並批準本年列入中央預算支出500億元,將中央財政赤字由年初預算的460億元擴大到960億元。
1998年8月28日,接見出席外交部第九次使節會議的代表時指出,在國際經濟領域中,一個引起人們普遍關注的趨勢,就是經濟全球化。我們要堅定不移地實行對外開放政策,適應經濟全球化趨勢,積極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充分利用經濟全球化帶來的各種有利條件和機遇。同時又要對經濟全球化帶來的風險保持清醒的認識。堅持獨立自主,加強防範工作,增強抵禦和化解能力,以切實維護我國的經濟安全,更好地發展和壯大自己。
喜歡茗子青春日記請大家收藏:茗子青春日記天悅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