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社會風氣開放,男女可以同席飲酒。西漢初年,劉邦回到家鄉宴請父老,
當地婦女也在受邀之列,與男子在酒宴上“樂飲極歡”。
女子還可以應邀到男子家作客飲酒。比如英布的愛姬曾到相熟的男性醫家赴宴,
東漢巴郡宋遷之母也到鄰居阿奴家飲酒。在一些家庭舉辦的宴會上,女性也可作陪。
比如成帝時,京兆尹孫寶在家中頻繁設宴招待故吏侯文,孫妻亦要作陪應酬。
漢代人相信祭祀可以得福,因此經常舉辦一些祭祀活動,這當中也少不了酒。
比如社日當天,人們先在裡社中搭建好棚屋或供台,
準備好社牲、社酒,虔誠地祭祀社神。祭神結束後,前來參加社祭的人,
不分男女老幼,就地宴飲,共享祭品,氣氛歡樂,
非常熱鬨。如《荊楚歲時記》雲:“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
先祭神,然後饗其胙。”在社日宴飲的傳統一直延續下來,即便是戰亂時期依然如此。
比如東漢末年社會動蕩,董卓出任相國,縱兵搶掠,
陽城百姓照常在裡社祭祀宴飲,一些人因此被殺或俘虜。
飲酒常常代表著歡樂,而喪葬意味著痛苦。《莊子·漁夫》所雲:
“飲酒則歡樂,處喪則悲哀。”一般情況下,酒不會出現在葬禮上。
但自從西漢中期社會出現了厚葬風氣,以酒肉招待賓朋也成為一種常見現象。
其後,還要置辦一些娛樂活動如歌舞百戲等,《鹽鐵論·散不足》雲:
“今俗因人之喪以求酒肉,幸與小坐而則辨,歌舞俳優,連笑伎戲。”
到東漢時,在喪禮上“饗牛作倡”仍很普遍。
有句廣告詞是這樣說的:“勁酒雖好,可不要貪杯呦。”限於工藝,
漢代的酒度數不高,但大量飲酒同樣也會導致很多問題,
比如引起家庭矛盾、鄰裡糾紛,影響社會治安等,
因此,漢代不少有識之士提出應該控製飲酒。可是如同《易林·坎之》所雲:
“酒為歡伯,除憂來樂。”酒深受社會各階層歡迎,根本無法控製,
飲酒之風彌漫於整個漢代社會,並形成了一係列酒桌文化。
現代人有一套酒桌文化,講究座次,講究飲酒禮儀,漢代人同樣如此,甚至更加重視。
對漢代人來說,在酒桌上絕不能跌份,不然輕則引起矛盾,重則會有殺身之禍。
漢代人喜歡豪飲,酒桌上通行的做法是在飲酒時“要引滿舉白”,
也就是一飲而儘。敬酒時,如果對方不讓倒滿酒杯或者不一飲而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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