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現在最關鍵的是,他人到底去哪兒了?
連衛星定位都找不到他!
那麼一個大活人,就這麼神不知鬼不覺的人間蒸發了!
到銀行查了於建華的資金流動情況和信用卡消費記錄,銀行證實於建華的最後一筆消費是在五月份,從銀行取走了現金十萬塊錢,之後他名下所有的資產都沒動過。
眾人愣了神。
五月份……
現在馬上就到九月份了。
一個人怎麼可能四個月裡分文不花,也沒有在任何監控鏡頭裡出現過?
隻有兩個可能:
一,他變成老鼠躲在下水道裡了。
二,他死了。
李為問王總,既然於建華早就失蹤了,為什麼沒人報案?
無論是他失蹤還是卷錢跑路,都應該去報警。
王總說於建華失蹤第二天就派人去派出所報過警了,可幾天後很多人都收到於建華的信息,說他遇到了這輩子最愛的女人,要跟她跑進深山老林裡廝守終生,讓大家不要找他。
所以又到派出所銷案了。
至於工程款,當時隻付了工人們一個月的工資給他,尾款要等銀行貸款下來才能給。
可他沒等到貸款下來就跑路了,至於工人們的工資總共也就幾萬塊錢,王總聯係於建華的妻子,他家裡幫他還上了這筆錢,大家也就沒再難為她們孤兒寡母。
李為讓王總給他看了於建華群發的短信,上麵寫著:兄弟,我遇到了這輩子最愛的女人,為了她我可以拋妻棄子,甚至連命都不要。我要和她遠走高飛,到深山老林裡度過餘生,望成全,勿擾。
這條信息他給很多人都發過,包括他的原配妻子和兒子。
他的妻子接到短信後來工地鬨過一次,可沒找到他人就回去了。
這是他失蹤前發出的最後一條消息,之後他的手機就出現在距離市區五十公裡的湖裡。
李為派人打撈過,湖裡沒有於建華的屍體,隻有於建華的手機。
於建華會不會真的淨身出戶,什麼都不要了,然後跟情婦私奔了?
他的車沒有出行記錄,銀行卡也沒有消費記錄,會不會是他全程用那十萬塊現金支付?
或者他傍上了富婆,富婆承擔他的衣食住行?
李為還是覺得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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