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秦倩倩陪兒子做完筆錄後就旁觀審訊。
因為她是秦家老六的原因,公安局的同誌直接用了點特殊手段把暈過去的兩個人都叫醒,醒後就審訊。
“姓名。”
“李大強。”
臉色慘白的中年男人聲音弱弱,態度很好。
“年齡。”
“三十八。”
“知道你為什麼在這裡嗎?”
“不知道。”
“……”
隔壁審訊室。
“姓名。”
“張春蘭。”
“年齡。”
“三十七。”
“知道為什麼抓你嗎?”
張春蘭搖頭表示不知道。
“那認識這個嗎?”公安把一張手帕夾起來晃給張春蘭看。
張春蘭搖頭:“不認識。”
“張春蘭,這個東西從你身上掏出來,你說你不認識?手帕上的味道跟你兜裡的味道一樣,你還想抵賴不成?”
張春蘭不說話了。
公安見張春蘭不吱聲了,重新問之前的問題:“這個手帕認識嗎?”
“認識。”
這次張春蘭沒有再否認。
“手帕浸泡了什麼?”
“迷藥。”
“哪裡來的迷藥?”
“自個配的迷藥。”
張春蘭如實回答,的確是她自己配的迷藥。年輕時候學的西醫,在醫院裡當配藥師,有一次配錯藥出了事被醫院開除,原本的未婚夫也退婚另娶,她被迫下鄉,受不了鄉下的辛苦最後嫁給了鄉下男人也就是李大強。
“……”
公安同誌沉默了,如此人才怎麼沒有把本事用在正途上?
接下來就是按照規矩問一些問題,有些問題張春蘭如實回答了,有些問題張春蘭就沒有回答。
比如,他們的上級人是誰,窩點在哪裡,這些問題一概不回答,隻說拐到手孩子直接送去事先找好的買家。
公安同誌也不全信張春蘭說的話,但還是順著張春蘭說的話去問之前那些孩子去向地址。
張春蘭模糊的說了四五個孩子的下落,剩下的她直接說時間太久不記得了。
實在問不出來了夠,公安同誌又開始重新問之前問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