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化,造聲勢,直到引發整個行業的震動。”
“到時候人人思危,找幾個大的盜版商一起,買通陪審團,輕輕鬆鬆讓家豪免罪。事後有判例法在前,販賣盜版肯定會輕罪化。”
“也算給盜版商們一個交代,不叫他們白花錢。”
尹照棠眉頭漸漸鬆開,拍腿叫好:“真不愧是我忠義堂大狀來的,夠犀利!”
律法是門條文繁雜,判例如海的學科。
不是真正有豐富經驗的大律師,光是名詞理解,就能繞暈一大片人。
尹照棠從來沒讀過法律,頂多知道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真不知道還可以修改法律。
釋法權不隻在法官手中,修例權不是歸lf會所有。
隻要敢想敢乾,法律條例照樣能改!
杜子華在大律師所做事,前途與社團緊密相關,肯用資源幫忙運作,算是一種正式投效的表態。
要知道,港島的大律師隻能打刑事案件,不能代理民事案件,可在高等法院和終審法律訴訟出庭,英文稱呼是“禦用大律師”。
出庭要戴假發的那種。
跟普通的事務相比,大狀有著高等特權。但由於特權明顯,收入被限死,導致“禦用大律師”必須跟商業集團有緊密合作。
在持牌期間,禦用大律師正常收費。等大律師完成積累後,再轉型“事務律師”,收取商業集團的高額報酬。
由於“大狀”名額有限,每個大狀頂多做到四十幾歲,便會安排徒弟上位。一邊收著老板的錢,一邊叫弟子幫忙打工,代代相傳,形成律政門閥。
杜子華將來想當上大律所的合夥人,成為律政界一號人物,必須有一個大老板撐腰。
肥貓隻是一個老前輩,未來還得棠哥關照。
這套操作玩下來,就算不能免費都行,照樣能讓楚忠德幾人知道,社團在把他們當自己人。
下午,三點。
一輛勞斯萊斯停在差館門口,五名穿著西裝,身高體壯的保鏢,跟著尹照棠邁上台階。
門崗處,兩名軍裝伸手把人擋下,語氣警惕的道:“有什麼事?”
“探視。”尹照棠摘下墨鏡,盯著二人。
一名軍裝掂著警棍,笑著問道:“六個人一起探視啊?一個人進!”
尹照棠單獨走進差館,辦好手續,見到在羈留期的丁家豪。丁家豪坐在鐵椅上,張口喊人,見到大老板親自到場,神情很是振奮。
尹照棠同他講現在的情況:“o記已經找到攤販作證人,並且在盜版波鞋的發貨單上找到你的簽名,下個月提起控訴,把你轉到荔枝角監禁。”
本來還有所期盼的丁家豪,心情落到低穀,苦笑道:“頂爺,賣盜版都不算什麼大罪,我來扛吧!”
“點會叫你扛?”
“家豪,我會陪你一同,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尹照棠道。
丁家豪還以為大老板會給點安家費,再許諾出獄後升職。跟林國光和黎智斌的仇,將來慢慢報。
卻沒想到,等來的一句正義的鼓勵!
“我們老忠的人,都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了?”丁家豪有點疑惑,當差人的時候,阿頭說講法律,都加入三合會,做古惑仔了。
頂爺還說要講法律?
那我白入會了?
尹照棠卻目光堅定,一臉篤定道:“是啊,我堅信你沒有做錯,有錯都是社會的錯!”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