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案子難辦了,沒有證物對方抵死不認,又是朝廷新任命的推官,不好上刑。但是陳知府還是問道:
“趙世齊!”
“下官在。”
“你是如何說動劉氏姐弟變賣田宅助你?”
“正常借貸。”
“說出詳細細節。”
趙世齊臉色分毫不變,胡謅道:
“那日我找他們借錢,他們欣然應允,並未反對,恐是想以此要挾傍上我。”
大家都被氣笑了,都賣房賣地了,睜眼說瞎話,無恥之尤!
“塗掌櫃通傳時,為何說不認識?”
“我本無妻,自不能認。”
“寄居他處,可有回報?”
“未有回報。”
“如何回報?”
“一應衣食住行,結算銀錢,連同借款,一並放還。”
“錢你還了,恩情又當如何回報?”
“凡有收受,必定加倍!”
沒有證據,這趙世齊真是鐵了心要做負心薄幸的陳世美了,雖然影響官聲與考評,甚至上司會給他穿小鞋,他也捏鼻子認了。
他為何如此?眾人也納悶兒,劉芸長相身段什麼都有,又是良家,難道趙世齊傍上大款了?但是一切已與案情無關了,這案子隻能判還錢了。
“趙世齊!”
“下官在!”
“自七月十七至臘月初一,便取整數,共140天,算你一日付給一錢銀子,連同借款200兩共214兩,你說雙倍,則418兩銀,現判你一年內還清!”
“大人!下官有異議!”
“有何異議?”
“借款不在收受範圍。”
“在!你收了借款沒?”
“大人,一年之期太短了!請改判十年!”
“你已一年多未還分毫欠款了,不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