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新家待了一年,人販子被抓,她被警方解救。
警方看她可憐,要把她送孤兒院。
才七歲的江寧拒絕了。
那時的她想,就算餓死,也不要被彆人操控命運。
懵懵懂懂的她,已經知道什麼是束縛。
是洗不完的衣服,挨不完的打,生瘡的手腳,挨餓的肚子,和不懷好意的打量目光。
她不想從一個狼窩出來,又進另外一個地方。
她堅持回到從小長大的地方。
最起碼這裡有奶奶的墳塚陪著她。
她就覺得自己還被保護著,在親人的身邊。
騙她錢的嬸子帶著丈夫跑了,躲高利貸。
村裡的人看她一個小孩可憐,就給她送吃食,送保暖衣物,偶爾讓她幫著乾力所能及的事,給她幾塊錢當工錢。
江寧就是吃著百家飯長大。
從村裡讀小學,到走讀鎮上讀初中,後來去了縣城讀最好的高中,江寧順應著環境,隻要能學的,她都去學一遍,本來她的生活應該平平淡淡。
直到上了大學。
社會的階級一下就出來了。
但江寧屬於特努力的那種,因為太招眼,加上她長得好,一下就入了學校富二代的眼。
富二代要她陪睡,一次給她一萬。
江寧是窮,不是賤。
她拒絕了。
她想安靜讀完大學,畢業以後找個穩定的工作,再找個相知的戀人,過完後半生。
但她沒想到那個富二代的權勢特彆大,江寧被他記恨上,才剛讀大一的她,學校裡沒人敢搭理她。
江寧被孤立了。
但是生活是自己的,江寧隻活好自己。
因為被針對,她住校都不安生,所以她就在校外租房子,半工半讀。
然後認識了幾個一起努力的朋友。
最後被信任的朋友騙進富二代們組織的遊戲裡,叫【狩獵者】。
被騙進來的獵物不止江寧一個,還有很多個失足或自願的少女,這裡紙醉金迷,富麗堂皇,是富二代調教訓狗的地方。
想要活下去,就隻能屈服他們。
不然等待你的隻有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