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話不提。
宋錦繡派劉平回去送信去了,宋家宗族這字輩得給老族長和族老們知道,
她新添加的族規也寫上了,還有程虎賜錦字輩,要記入族譜的事。
同時,她還提醒秋生,秋收後多購買一些紅薯存地窖裡。
因為她想吃豬肉燉粉條了。更想吃麻辣燙啊!
可惜這裡沒有粉條,所以她想吃點東西都得自己動手。真是不方便。
林嬤嬤風塵仆仆回來,還帶了四個人。
“小姐,這位是老奴的好姐妹,這兩位是她的兒子兒媳婦,和小孫子。是老奴做主買來的,還望小姐收留。”
宋錦繡點頭,看著林嬤嬤,等她解釋。
雖然相處時間不長,可林嬤嬤的為人她還是看出來一二的。
她不是個做事僭越的人,最計較規矩了。
林嬤嬤解釋道:“她叫張巧,今年四十五歲。以前是跟著公主的,後來到了年紀,公主放她出去嫁人了。”
原來,她嫁人不到半年,丈夫就得了重病,花光了家中所有積蓄,還借了高額外債。最後還是走了。
丈夫死時,她已經懷孕,後來為了生計,為了還債,給一戶大戶人家做教養嬤嬤。
忙忙碌碌二十年,才還清債務。如今隻得兩畝薄田,艱辛度日。
正好,林嬤嬤去看她,聽說小主子還沒有成婚,小主子喜歡的又是農家女,身邊缺少人手伺候,就想回來,也好給兒孫找條出路。
宋錦繡便道:“嬤嬤做主留下的人,自是好的。但我醜話先說前頭,
我們宋家是種地的,沒有那麼多規矩,但有一條必須牢記,那就是忠誠。”
先跟著看看吧,要是可用,就留在身邊,不可用,再想辦法打發走了就是。
李成看著手中的弩弓,心情激動不已。
他本是鏢師,自有一身功夫,也練過弓箭,隻是弓箭都是鏢局的,隻有走鏢的時候才能用,
他自己可買不起,一把好的弓箭得上百兩白銀呢!不是他一個普通鏢師買得起的。
可是如今大小姐送了他一把弩弓,比弓箭用著更便捷,他怎麼能不開心?
“姑娘,你對下人都這麼好,我要是能一直給你做事就好了。”
宋錦繡心道:我就等你這句話呢。
“跟著我,是要簽賣身契的,但我可以給你每年五十兩的月薪,四季衣裳,還有年終獎另算。”
李成眼神一亮,要是彆的人這樣說,他肯定不會同意,可宋錦繡的話,他願意。
“我願意,我可以簽賣身契,隻願意跟隨姑娘鞍前馬後。”
收了李成,宋錦繡很開心,接下來的日子裡,眾人是一邊趕路一邊練習箭法。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