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話說,當晚她偷東西的時候還有點後悔,當時光顧著震驚世界上還有這麼一窮二白的撲街仔,居然忘了往他的口袋裡塞點錢。
那兜是真乾淨啊,哥譚名流晚會上有那麼多名媛貴婦精心保養自己的臉蛋,比起他的衣兜來說也還是差點意思。
所以今天在街上看到馬昭迪的時候,瑟琳娜的心裡是稍微有一點驚訝的,畢竟她昨晚在哥譚東區的大街小巷溜了一遍,也就見了兩具黑幫成員的屍體,原本估摸著車站裡見到的外鄉人早就被處理得連渣都不剩了。
但這家夥似乎在來這裡的第一天就找到了地方過了一夜——甚至還交到了一個朋友。
他身上的帽子和圍巾都是舊的,但不是臟的,破的。他的精神麵貌不錯,身上的衣服也沒有弄臟,所以他是在一個安全的庇護所和一張正常的床上,而非某個廢棄建築的臟兮兮地板上睡的覺。
加上他手裡拿著的槍,還有旁邊拉著他坐公交和避難的男人,很明顯,這男人和他的關係非常好,給了身無分文的他不少幫助。
那男人也不是哥譚本地人,瑟琳娜能夠清楚地分辨出來,
從神情上看,這男人非常信任他,也許這兩人是多年不見的兄弟?
如果是的話,那他這個兄弟並不夠稱職,因為他自身就帶著一股和哥譚格格不入的疏離感,那就不該任由自己的朋友進入這座城市。
瑟琳娜撓有興致地站在樓頂,看著躲在牆角的兩個人,車站裡的那個窮光蛋不僅異常普通,而且還異常倒黴。因為她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一個人畜無害的窮光蛋是怎麼惹上這麼一個怒氣衝衝的暴躁射手。
是啊,這是怎麼回事呢。馬昭迪也在考慮這個問題。
“你說,如果我把你推出去,他能不能饒過我?”
“那取決於他的怒氣值,上頭的人肯定是通殺的。畢竟大家都知道,戰鬥,爽。”
“那我覺得還是有希望,他看起來還稍微有點理智。”
“是嗎?”
德雷克扭過頭,對著牆角外開始破口大罵:“隻夠不如的貨色!用槍也隻能打到我的破鞋,我兄弟說你的那把槍還不如他三歲時候嫋嫋打得準!起碼他嫋不中還能濺到人!你也彆用槍了!回家練練怎麼打手槍吧!”
罵完以後,德雷克把頭從角落往回縮了縮,然後對著馬昭迪傲然一笑。
“現在他應該沒什麼理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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