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的網吧還不是什麼網咖俱樂部酒店之類的高檔場所。
相反還會藏在某些巷弄居民樓角落當中。
王見實曾為了去黑網吧上網,專程坐公交車橫穿半座城到城鄉結合部一個偏僻鎮上去上網,就因為那裡當年查的不嚴。
當時也不需要身份證,是辦一張所謂的網卡,就可以登錄。
王見實經常上網玩得真開心,老板一聲大吼,走!從後門走。
一群孩子就頓作鳥獸散。
王見實十八歲的第一天就是雄赳赳氣昂昂的將自己的身份證往網吧吧台上使勁一扔!老板,給我辦一張自己的上網卡!
那種揚眉吐氣,不再做賊的感覺,深深印在王見實的記憶裡。
最初的網吧就出現在電子遊藝廳,其實也是不許未成年人進入。
但事實上,就是小孩和青少年們才對那種街機電動遊戲和電腦感興趣。
王見實和林旦旦東瞧瞧,西看看,不時回頭張望,穿過幾條大街,走入一條小巷。
“是這裡吧?連個招牌都沒有!”王見實抬頭四處亂望同時嘟囔道。
“就是這裡,前麵有個招待所,我暑假的時候跟我家附近的高年級大哥來過。我記得好像需要對暗號!”
林旦旦邊回憶,邊抬手敲了敲身前一扇大鐵門的門框。
三張一短的節奏重複兩遍後。
不一會裡麵一個年輕人從裡麵側頭往左右看了一眼,看隻有王見實和林旦旦兩人,才打開外麵的鐵門的一扇小窗口。
“乾嘛。”
“上網。”
林旦旦回答。
“上多久,交押金,2塊錢一個小時。最少押10塊。”那年輕人快速又熟練的說道。
“嗯,我們2個人。一共20塊,上2個小時。”王見實從屁兜裡摸出兩張皺巴巴的10元錢從小窗口遞進去。
年輕人才打開大鐵門。
走進去一看狹窄的房間內有幾個房間,臟兮兮的老舊白牆下放著幾台白色那種閃著藍光的大頭顯示屏電腦。
就跟當年第一次進微機室還要穿鞋套防靜電之類的程序不同。
幾個年紀大小各異的孩子和成年人都每人坐在一台電腦上,有的開心的大呼小叫。有的悄悄的好像在觀看什麼視頻。
有的在用萬惡的企鵝聊天,還有的居然在喂電子寵物
也有的站在彆人的身後,看的入迷,不時指點江山。
整個狹窄的空間內還有煙霧環繞。那是有人抽煙,煙蒂居然在桌子上堆成了小山。
有些人不修邊幅,光著腳丫,腳踩各種電線,亂扔煙頭,也不怕有什麼問題。
那酸爽異味和噪音實在讓人難以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