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爹喝多了酒打她。
她娘心情不好的時候打她。
她弟弟王天賜有事沒事都打她,罵她是不要臉的賠錢貨。
明明已經有十來歲了,看起來卻還是又瘦又小,像是七八歲,還沒有小自己五歲的弟弟高大壯實,小小的身體上幾乎就找不出一塊好肉。
周老五看她一個小姑娘實在是太可憐,白天的時候才讓她跟著幫幫忙,給她些散碎銀子做工錢,跟著周老五雖然也很累,要乾不少活,但至少不會動不動就挨打挨罵,她的日子也比以往好過了些。
可沒想到的是,這樣平靜的日子過了沒幾個月,王天賜就到了該上學堂的年紀。
王家夫婦一個是酒鬼,另外一個好吃懶做,隻靠著個十來歲的小女孩兒乾活掙錢,早就窮的揭不開鍋了,連飯都是吃了這頓沒下頓,哪裡來的錢送兒子上學堂?
但是不送也不行。
溺死三個賠錢貨才得來的寶貝,將來可是要傳宗接代的。
這是他們老王家的根!
於是兩個人左思右想,終於想出了個主意——
把王盼弟賣了,然後用賣她的銀子送王天賜去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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