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結果讓陳鋒既震驚又驚喜,隻能用非常滿意幾個字來形容。
李墨把212開過來,後邊拴了個小腿粗的木頭棍子,當壓到蝴蝶雷時,立即觸發爆炸裝置。
轟的一聲悶響,棍子斷成兩截!
陳鋒按照經驗判斷出,這個威力或許不足以致命,但絕對能在瞬間將踩中蝴蝶雷士兵的腳掌給炸飛!
戰場上,給敵人造成巨大殺傷,固然重要。
可如果能夠給敵人兵員造成永久性殘疾,比直接殺死要有效多了!
通過受傷戰士占用了更多醫療資源,讓其他受傷的得不到及時治,療從而最終達到影響整體軍心的目的。
並且,殘疾戰士即便在退伍之後,每個月還會領取津貼,無形之中又占用了相當一部分資源。
人數多了,是能夠拖住敵國的經濟發展的。
最重要的一點還在於,這一款蝴蝶雷布撒麵積廣、隱匿性強、觸發幾率大,還不用考慮天氣因素,較之傳統反步兵雷存在的威脅時間更久,對敵對勢力,無論士兵還是民眾,都能造成極大的心理陰影!
想想看,戰爭結束,對咱們抱有極大仇視心理的敵方民眾,在耕地過程中,不小心觸發蝴蝶雷,轟的一聲後,不是斷胳膊就是斷腿,農業還怎麼發展?
關鍵蝴蝶雷造價賊便宜,也就比機槍子彈,貴了那麼一捏捏。
就憑現在咱們家的生產力,完全可以做到讓這款蝴蝶雷,覆蓋敵對勢力全境!
“小林、小周!”
“到!”
林城、周齊雲同時上前一步。
“我命令你倆,帶上這款蝴蝶雷,立即帶槍啟程趕往帝都軍區,我會電話彙報,請軍部驗收。”
“是,保證完成任務!”
林城、周齊雲同時敬了個標準軍禮,轉身去準備。
為什麼要帶槍?
這年月的治安狀況,可遠遠不如四十多年後。
八十年代初期,某地標語明晃晃的寫著:搶劫警車是違法行為。
更彆提還沒禁槍、民風彪悍的七十年代末了!
……
1979年2月17日。
元宵節結束後的第三天,最具權威的官媒發表了一篇文章。
《是可忍,孰不可忍!》
——狗仗熊勢,犯我邊境,侵我領土,殺我邊民!
【從1975年下半年以來,敵對勢力屢屢進犯我邊境,製造流血衝突事件……在我方多次提出抗議與交涉之後,敵對勢力依舊我行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