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這個世界已經過了好幾個月,程風開始有些迷茫。
剛來那會,大家都把他當成菩薩一樣供著,什麼事也不讓他做。
直到程風學會這裡的語言,能和村民們正常溝通,他優哉遊哉的日子徹底結束。
程風這才知道,這群人看他穿的衣服很好,以為他是什麼貴族的孩子,才不讓他下地乾活的。
他還以為,自己要在這村子裡躺平一輩子。
每天隻用學說話,就能有飯吃,還能有妹子陪著,多舒服?
這種日子不現實,不工作,就沒飯吃,這在哪都一樣。
但在這,程風能做點什麼呢?
作為一個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來到中世紀,憑借現代的知識降維打擊,帶領大家擺脫貧困,走向人生巔峰,這才應該是正確的劇本。
但隨著時間過去一個周,程風徹底老實下來。
他大學那會學的是土木,而且畢業完就沒就業過,完全什麼都不會做。
幫建房子?
先這村子就這點人口沒有市場,程風也根本不會啊
程風還是決定先從簡單一些的事情開始做起。
提前一天和賽琳娜說能不能去她家幫忙,她自然沒什麼意見,誰會不喜歡有人來給自己當免費勞動力呢?
第二天一大早,程風就已經做好弄臟全身的準備。
他換上一身破衣,向賽琳娜家趕去。
“我平時的工作很簡單,隻需要給各種動物喂吃的,和整理一下它們住處就行了。”
賽琳娜一邊說,一邊帶程風來到自家院子。
打開後門,程風第一次見到了異世界的牧場。
這給他帶來的震撼,甚至更甚於初到異世界的震撼。
這牧場裡的動物都是什麼。
不是三頭獵犬,就是身上有骨刺的兔子,還有肩高兩米五的奶牛。
這些都還算正常,但為什麼這裡還有會走路的蘑菇?
“你看我家的熏熏可愛吧?”
賽琳娜抱著粉色的巨型蘑菇,臉還在上蹭。
沒猜錯的話,這就叫走路菇,西幻世界裡算是比較經典的新手怪。
這隻叫“熏熏”的走路菇外表很漂亮,身體白白胖胖,腿和頭頂都是粉色的菇帽。
就是,程風總感覺這玩意有些不對勁。
蘑帽上全是白色斑點,上麵似乎還在噴射孢子。
“難道,這玩意,有毒”
程風想到這點的時候,腿就已經軟了。
眼前蘑菇雪白的身軀正在快速消瘦,在程風眼裡逐漸變得玲瓏有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