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雞,我去山上,獵到了一隻野雞。秋兒,你給勉哥兒煮上,好恢複得快點。”
一隻瘦弱的,小小的野雞,被二子交給了楊秋兒。
李勉看著那隻野雞,嘴裡不可抑製分泌著唾液。
這具身體不知多久沒碰過油腥,身體裡激起強烈的渴望。
“二子,你這都給我了,你們家怎麼辦?秋兒,留下半隻,剩下半隻讓二子帶回去。”李勉對著楊秋兒說道。
楊秋兒沒說話,點頭答應一聲,去櫃子裡尋刀去了。
二子連連擺手,“不用,我獵了不止一隻,這隻是特意為勉哥兒拿來的,哪能再拿回去。”
不等楊秋兒有所動作,二子已轉身奪門而走。
李勉看著暗自搖頭,根本不信二子的話。
彆以為,二子舔嘴唇的動作,他沒看到。
這時節,山裡雖有野味,野雞更是不缺,但哪會那麼容易獵到。
運氣好,打到一隻,已算幸運。
哪會如二子說的,不止一隻。
楊秋兒見二子跑了,回過身看向李勉。
“二子不要就不要吧,你都給煮了,我吃你也吃點,怪我,你多久沒碰葷腥了,也給補補。”
李勉憐愛的盯著楊秋兒,把楊秋兒看得臉色不禁一紅,轉過身,不敢讓李勉看到。
李勉歎了口氣,怕楊秋兒尷尬,慢慢走出門。
出門一眼便看見門前土道前方一片田地。
已秋收過的田地裡,留著短短的麥樁。
有許多塊,已經被翻過。
李勉好奇過去一看,發現被翻得很淺。
在農村生活過的李勉,知道翻這麼淺,完全不能夠殺死那些蟲卵,要這樣,收成可能會欠收。
這時節沒有農藥,一切看天吃飯。有了蟲卵,除放雞鴨這些,彆無他法,根本無解。
想著史上記載,唐朝千頃良田的產量為8萬斛,斛是古代計量單位,原定為10鬥,後來改為5鬥。通過一係列的取舍對比,我們大致可以理解為,唐代的糧食差不多是畝產334斤,也就是167公斤。
167公斤,產量太低了。
產量低也就罷了,還要交糧給官家,一年到頭忙下來,頂多混個飽腹,實在可憐。
李勉看向不遠處的大山,若有所思。
李家莊身處山腳,可入目所見卻都光禿禿的。
隻有遠處深山,才有樹木灌叢的蹤影。
人吃都靠柴火,靠近住處附近,早已被砍光。
現在不是災年還好,要逢災年,那山上草都被挖乾淨,隻能看見土地。
沒辦法,餓極了的人,隻要是吃的,隻要能活命,連土都會吃,何況是草。
隻要毒不死,都會去吃。
後世直到清朝時,還有吃觀音土的記載。那不是什麼好東西,吃下去不消化,不頂餓,餓極了就不停吃,最後落個漲肚而死。
回憶自己看過的書,還有網文,李勉下定決心,有生之年,得把占城稻給引進中原。
最勤勞的中華人民,不能就這麼餓死。
要知道唐朝真正的太平時節,可沒多少年。每隔段時間,就會陷入動蕩。
最後受苦的,還是普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