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治要·桓公問
齊桓公問管子曰:“吾念有而勿失、得而勿忘,為之有道乎?”
對曰:“勿創勿作,時至而隨,無以私好惡害公正,察民所惡,以自為戒。黃帝立明台之議,堯有衢室之問,舜有告善之旌,禹立諫鼓於朝,湯有總街之庭,以觀民誹也。此古聖帝明王所以有而勿失、得而勿忘者也。”
《潛夫論》治要
舜曰:“予違汝弼。汝無麵從,退有後言。”故治國之道,勸之使諫,宣之使言,然後君明察而治情通矣。
且凡驕臣之好隱賢也,既患其正義以繩己矣,又恥居上位而明不及下,尹居其職而策不出於己。
是以郤宛得眾而子常殺之,屈原得君而椒、蘭構讒,耿壽建常平而嚴延妒其謀,陳湯殺郅支而匡衡校其功。由此觀之,處位卑賤而欲效善於君,則必先與寵人為讎矣。
乘舊寵沮之於內,而己接賤欲自信於外,此思善之君,願忠之士,所以雖並生一世,而終不得遇者也。
《漢書》治要(五)
古者聖王之製,史在前書過失,工誦箴諫,庶人謗於道,商旅議於市,然後君得聞其過失也。
聞其過失而改之,見義而從之,所以永有天下也。天子之尊,四海之內,其義莫不為臣,然而養三老於大學,舉賢以自輔弼,求修正之士,使直諫。
故尊養三老,示孝也;立輔弼之臣者,恐驕也;置直諫之士者,恐不得聞其過也;學問至於芻蕘者,求善無厭也;商人庶人誹謗己而改之,從善無不聽也。
《後漢書》治要(三)
尋有河間男子趙騰,詣闕上書,指陳得失。帝發怒,遂收考詔獄,結以罔上不道。
震複上疏救之,曰:“臣聞堯舜之世,諫鼓謗木立之於朝;殷周哲王,小人怨詈則洗目改聽。所以達聰明,開不諱,博采負薪,儘極下情也。今趙騰所坐,激訐謗語為罪,宜與手刃犯法有差。乞為虧除,全騰之命,以誘芻蕘輿人之言。”帝不省,騰竟伏屍都市。
《史記》治要(上)·本紀
王行暴虐侈傲,國人謗王。召公諫〔召穆公也〕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衛國之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其謗鮮矣,諸侯不朝。王益嚴,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以目相眄而已〕。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
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水;水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水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故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夫民慮之心,而宣之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王不聽,於是國莫敢出言。
三年,乃相與叛,襲王。王出奔於彘。宣王即位,修政,法文、武、成、康遺風,諸侯複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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