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日始,2020年12月5日終。
這段戀愛一共談了一年一個月零三天。
一年多的相處,兩個人可以說從比較熟悉的陌生人變成了比較陌生的熟人。
他們靦腆過,害羞過,熱戀過,也爭吵過,分手過,也複合過。
在遇到她之前,他從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早戀。
剛開始,他很自卑,慢慢地,他敢於和她交流。
這中間過程很長很長,占據了一年的大部分時間。
以至於兩個人的熱戀期很短。
從熱戀到爭吵又很快。
剛開始,會覺得談戀愛真的非常美好。
對方可以給你提供情緒價值,安慰你,陪伴你。
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新鮮感的淡化,你會發現,兩個人的日常除了爭吵還是爭吵。
談戀愛真正到了後麵那就是每天的爭吵,不間斷的爭吵。
所以,給我的感覺就是,戀愛的前期那是十分美妙,十分甜蜜的。
到了後麵,那就是很苦澀很苦澀。
……
以下是我現在對於這些事情的一個看法。
哪有什麼一見鐘情,說不好聽一點,那玩意叫見色起意。
日久生情,日久真的會生情嗎?
如果你不喜歡一個人,即便他(她)對你再好,你會喜歡上他(她)嗎?
不會。
那種情感叫做感動或者說愧疚。
能把感動和愧疚等同於愛,等同於喜歡嗎?
不能。
在我看來,一見鐘情和日久生情都是不合適的說法。
同時,我以過來人的身份發表一些見解。
在初中高中,能談戀愛的話,那最好還是談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