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就算了,一個10平米的攤位一個月就要200?一年2400?10年2萬4?
程惠這是想從他們身上撈錢嗎?
“我能保證每個店鋪每個月的純利潤在2萬以上,每個攤位每個月的純利潤在1萬以上,如果達不到,我來補。”程惠道。
反正不花她的錢。
她沒有錢!
她的錢不是買茅台,就是買普洱,或者賣古玩字畫了~
“哇~~~”驚呼聲瞬間更高。
真的假的?
“程廠長,您怎麼保證?”
“您真給補嗎?”
“怎麼補?每個月月底盤賬,然後當月補發嗎?”
“還是一年補一次?”
“程廠長,不是我信不過您,是我信不過我自己,我們廠的蠟燭一個月賣不到500塊的純利潤,1萬,太遠了。”
他都沒敢肖想店鋪!他交不起租金,他們歪歪扭扭的殘次品蠟燭也不配占用店鋪。
程惠沒有回答這些問題,而是道:“超過我定的標準,多餘的純利潤,商業街要分走30。”
她實際在這等著呢~
又有人驚呼:“30?太多了吧!”
“多嗎?”程惠看著這人道:“是純利潤的30,不是毛利。”
如果分毛利,那是很多的,因為每個商品的淨利潤都達不到30,都分走,廠家還得賠錢貼她。
但是如果是淨利潤,就是廠家賺大頭。
“不能再少了,這30是要維護商業街的治安、房屋、衛生,還要交水電費,還要發服裝和三餐,再少了運轉不了。”
“再說,不管我賺多少,最後都是要上交國家的,又不是給我自己賺的。”程惠道。
這麼一說,眾人反應過來,心裡舒服多了。
說到底,程惠是在幫他們的忙!人家勞心勞力的,也隻賺她的死工資而已!
嗯,多一個商業街,她就又能多領一份工資了~)
還能手握這麼多“緊俏”物資,以後吃喝都不愁了~
“好了,不想合作的可以離開了。”程惠道。
這誰能走?
賺了是他們的,賠了有她兜底,他們穩賺不賠!
“既然沒人走,那我再說說我的要求,在商業街出售的產品,會是經過我改良的新品,這些產品不管以後多麼熱銷,必須、隻能在商業街出售,不進供銷係統、不流入黑市,一經發現,退出走人,還要賠償商業街巨額違約金。”程惠道:
“扛不住壓力、經不起誘惑,做不到這些的,可以走人了。”
她當然可以跟上麵打招呼,不許她改良後的商品進供銷係統。
但是這其實不符合規矩,她也許能辦下來,但是“消耗”也是巨大的。
所以這個壓力必須大家一起扛,她表個態,剩下的交給他們。
萬一上麵要求這些東西必須進供銷係統,隻要這些生產廠家不配合,總有辦法的~
比如說,機器壞了、工人病了、做錯款啦、都是殘次品啦~辦法總比困難多~
還有黑市,這個也很重要,到時候管理不嚴,東西就會從廠家流入黑市,影響商業街的銷售。
“覺得自己扛不住上麵壓力的,現在可以走了,不要顧及麵子,不然到時候違約金你們賠不起。”程惠道。
有個人小聲問道:“違約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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