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孤兒,在我8歲的時候,父母因為傷害一些老板被捕,我有三個舅,兩個姨,三個姑,一個叔叔,一個大爺,奶奶姥姥,這些親人。
但是沒有一個收留我……
也許有各種原因吧,在那個年代,也都不富裕。
他們也有自己的孩子要撫養。
進到孤兒院沒兩年,我的父母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在我11歲讀五年級的時候,孤兒院來了好一對夫婦,院長把我們叫了過去,當時的收養名額有10個孤兒。
結果被一對夫婦收養了,史阿姨和林先生。
沒錯,他們是收養我的。
孤兒院的孩子如果能被領養走,那是很幸運的。
我們可以擁有新的家庭。
有爸爸媽媽也許會更好的成長。
科長幫我隱瞞了有親人這一事實,我什麼也不懂,我選擇了,聽孤兒院院長和科長的安排。
辦好了領養的手續,我就直奔長沙。
但是並沒有因為他們把我領養走了,而改了口。
包括姓氏,那個時候都沒有改。
仍然姓張。
名天涯。
按理說收養以後,要跟人家的姓。
對不對呀?
應該有新的姓氏。
但是收養我的阿姨,直到我父母剛剛執行沒兩年,我還沒有完全走出那一段陰影。
那一段傷痛。
所以……
養父母家庭條件非常優越,居住的環境也是富麗堂皇,家裡做飯家裡的家務,都有保姆。
養母是做生意的,至於養父也是在你們公司。
養母就是一個女強人。
雖然他在生意場上是一位女強人,但是後來我知道。
他在婚姻感情上卻是一個失敗者。
不能生育。
所以領養。
而是他的另一半林先生,在外邊竟然還有私生子,這是我親耳聽到的。
我跟他們回了家,那個阿姨給我安排了一個豪華的房間,給我備全了很多東西。那個時候可以說,我能被他們從孤兒院領養。已經比很多人都幸福了,況且他們都是很成功的人士,家裡的條件很優越。
所以那個時候我很知足。
我從一個農村的孩子,搖身一變,變成了富商家收養的孤兒。
是何等的幸運。
人生又有多少人能有此經曆?
我被他們從孤兒院領養之後,並沒有馬上讀書。
而是在那個家裡待了很長一段時間。
養父養母,也就是史阿姨和那位林先生。
他們每天都要去公司工作。
甚至有的時候回來的很晚很晚,特彆是林先生經常夜不歸宿。
不用說外麵有女人。
我白天一般都是跟那個保姆在一起。
有一天保姆帶我出去買菜,他買完以後我就幫忙拎菜。
天涯,在這裡等阿姨一會兒。
阿姨去買條魚。
當時我也沒想那麼多,我點了點頭。
當時的市場人特彆多。
我就在那個市場的門口原地等他。
我等了很久很久啊,也沒看到他的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