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會,有男朋友了吧?”誌遠好奇地問,“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再請你幫忙就不合適了。”
“我不婚。”晴天說。
“不婚?”誌遠重複了一句,但瞬間就明白了,她親眼見證她母親那般不堪的婚姻,又怎麼會想要結婚?
晴天點頭,“是的,我不婚。”除非,那個人是你,但顯然,她沒有這個機會,那她真的不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哪個男人值得她信任。
“我走了,要回去了,真的有討論課。”哪有什麼討論課呢?
晴天活了二十九年,從來不知道愛上一個人是什麼滋味,她以為自己會一直這樣一個人過下去,沒想到,會在掌珠高考前那個春節,會和誌遠有驚鴻一遇。
原來,愛上一個人,是恨不得時時能見到他,卻又在見他的時候,倉皇逃離。
“晴天,回頭我給你打電話啊!”誌遠朝著她背影喊。
她在夕陽下頭也沒回地揮手,跑著離開了。
誌遠不由覺得好笑,這個晴天,怎麼每次不管是見麵還是道彆,都是跑步前進的,火急火燎的樣子,像是有什麼在攆她。
晴天答應誌遠的“任務”,在她看來,估計隻是在某個需要的時機,她露下臉,演一出戲給人看就好了,或者,甚至不需要她露臉,隻需要誌遠單方麵宣布,萬一對方和她遇上,她能好好應對,不給誌遠露餡就行。
但她萬萬沒想到,她露臉的時候這麼快就到了。
就在這個周末,衛生係統工會搞聯誼活動,去爬長城,吃農家飯,周五晚上,誌遠的電話就打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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