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賈東旭。”
“你媽說這個人偷了她的鞋,我們正在了解情況。”
賈東旭在還沒有成為公安的時候就成為了他們派出所的英雄人物了。
所以,賈東旭不認識彆人。
彆人可是認識他的。
“媽,怎麼回事啊?”
賈東旭轉頭看了一眼那個一臉無辜的小夥。
【李老六,男,勝利紡織廠工人,六天前因打架被開除,四天前加入‘混口飯吃’團夥,三天前開始到處遊蕩偷竊】
“我在這裡賣鞋子,一個乾部買走了一雙。”
“就是你說的,人家一看就是好鞋,我要兩塊錢,他就給了我兩塊錢。”
“還說下次還來買呢,就喜歡這種自己做的鞋子。”
“那個人一看就是好人,他”
賈張氏說著還有些激動了。
可能是沒想到她的鞋子真能兩塊錢一雙賣出去。
“說你的鞋子被偷的事情。”
賈東旭阻止了賈張氏的滔滔不絕。
“哦,對了,就是我在跟另外幾個人介紹完鞋子的時候。”
“就丟了一雙鞋子,隻剩下一雙了,原來三雙鞋子的。”
“當時隻有他離鞋子近,我就抓住了他。”
“一定是他偷了我的鞋子。”
賈張氏的臉上也沒有了笑容,瞪著李老六。
“公安同誌,我剛才就說了。”
“她這麼大的鞋子,我往哪裡藏啊,剛才你們也搜我身了。”
李老六一臉的委屈。
“對,剛才我已經搜過了。”
“確實沒有。”
公安同誌轉頭看向賈東旭。
“媽,不是他偷的。”
“這鞋子要是藏身上,不可能找不到。”
“可能是彆人偷的。”
賈東旭直接就看向賈張氏。
因為周圍看熱鬨的人們也感覺這鞋子不會憑空消失。
“你是一個好公安,沒有袒護你媽。”
李老六說完就走了。
還不忘記瞪賈張氏一眼。
周圍的人也為賈東旭的行為鼓掌。
“那我鞋子誰偷了?”
賈張氏也覺得李老六身上要是藏了鞋子,公安同誌肯定就找到了。
“時間不早了,先回家做飯吧,我都餓了。”
“鞋子的事兒,交給公安同誌就行了。”
“要是找不到,我給你錢。”
賈東旭笑著把地上剩下的一雙鞋塞進賈張氏的懷裡。
“那我先回去給你做飯。”
“要是知道誰偷了告訴我!”
賈張氏說著看向賈東旭。
顯然是要跟賈東旭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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