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
“頭疼!!!”
孫誌高現在很難受,非常的難受。
雖然,自打穿越以來他就在用功讀書,讓他針對經義文,還是有些為難了。
而這關於《刑罰忠厚之至論》,他是抄無可抄啊!
唯一留下的一篇文章,還是蘇軾在今年春闈上寫的,當然也有可能是蘇轍寫的。
這是個存在爭議的問題。
不過,孫誌高也不在意這篇文章到底是誰寫的,他在意的是這玩意兒他不能抄啊!
不然……
豈不是要在考卷上出現兩張一模一樣的文章。
為此,這篇策問隻能由孫誌高自己動筆,他倒也不是不能寫,畢竟在汴京這個幾個月跟著莊學究後麵,主要學習的就是策問。
可能寫歸能寫,寫不寫得好,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最終……
在苦苦思索了一天過後,孫誌高也隻能是選擇動筆了。
沒辦法抄無可抄,隻能選擇動筆了。
“刑法忠厚之至論??”
“刑法啊!”
“那就先從刑法入手。”
既然已經選擇動筆,那孫誌高就沒有再過猶豫。
當即在考卷上寫下…………
夫刑法者,國之重器也。
自昔聖帝明王,鹹用之以禁暴止奸,安邦定國。
昔者,先王製刑,非以殘民,實欲止惡。
刑法之設,如冬日之烈陽,雖寒而能照萬物;如秋霜之嚴,雖冷而能殺百草。
蓋以刑法之威,使民知懼,而知所止也。
刑法之要,在於公正。
公正者,不偏不倚,無貴無賤,一視同仁。
夫法者,定分止爭,若不能公正行之,則法將不法,爭亂益甚。
故立法之初,必求其公;執法之時,更須守公。
寫到這裡……
孫誌高暫且停筆,結合北宋如今的時政局麵,還有這策問題目。
這文章當中必然不光有刑法,還要有仁厚。
遂接著寫道……
刑法之施,當以忠厚,刑法之要,在於慎刑。
忠厚者,仁心之發也。
仁者愛人,故能以寬厚之心待民,不以苛酷之法傷民。刑法之設,非為逞一時之威,而在於教民為善,使民有所畏而不敢為惡。是以刑罰當輕則輕,當重則重,務使犯罪者知所悔改,而無辜者不受牽連。
《論語》雲:“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若能以德化民,使民皆有忠厚之心,則刑法自可省而不用矣。
又《大學》雲:“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
若能以仁心行法,以身作則,使民皆見賢思齊,則一國之民皆將趨於忠厚。
然慎刑者,非謂不刑,而是刑必當其罪,不輕不重。夫刑輕不足以懲惡,刑重則易陷無辜。故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明辨是非,以求慎刑。
再者,刑法之要,亦在於教化。教化者,以道德化民,使民知善惡,明是非。
夫刑法雖嚴,然終非長久之計。
唯有教化深入人心,使民自覺向善,方能長治久安。故當刑法與教化並行,相輔相成,以達治國,安民。
欲論刑法之道,當以公正、慎刑、教化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