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啊,茅台酒都能喝上!”
“嘿,去年回家,從老爺子手裡順出來的,快被老高霍霍沒了。”說完,就拿出四個酒盅準備倒酒。
局促的陳曉雲快速地搶過了一個杯子,不好意思地道:“我,我不喝酒,沾酒就醉。”
“那可惜了!”
林夏上輩子號稱千杯不醉,不知道這具身體能承受幾杯,但是七十年代的茅台,很純正啊。
今天絕對要喝上兩杯。
剛把酒杯端到鼻息下嗅了兩下,不想手中一空,那酒杯就落到了高淩天的手裡。
隻見他一邊擺菜,一邊淡淡的道:“彆喝酒,小心醉了。”
“我不會!”林夏笑著又搶過了酒盅,放到唇邊,一股不可言說的醇香直撲過來,她一口悶了酒之後。
嗯,與前世相比,這酒的濃度更加的香醇,口感細膩悠長,讓人回味。
“好喝!”說著就拿起筷子,夾了一塊一麵微黃一麵白嫩的豆腐,放到了嘴裡。
豆腐沾染上了魚的香濃味,更加的美味。
林夏的眼睛立刻亮晶晶的,她朝著高淩天伸出了大拇指讚道:“果然是人帥手藝好,這個豆腐絕了。”
然後又看了眼霍長青調侃道:“比某些人強太多了!”
弄得高淩天的唇角微微上揚。
霍長青忍不住想捂臉,這妹子什麼話都敢說,“你也用不著捧一個踩一個吧,我也會做飯,隻是看誰有本事吃得上。”
“嗬嗬。”林夏乾笑了一聲,又挑起了一塊魚吃了下去。
這魚的香味細膩可口,帶著些微的辣,瞬間縈繞在口腔,回味無窮。
可以說,這是林夏前世今生,吃過最好吃的魚了。
前世她口味清淡,所吃過的魚烹調太過精細,隻一口體味不到魚的美感,這一生在大食堂吃過的魚,做法又太過粗糙。
“曉雲姐你也吃,老香了。”林夏給陳曉雲也夾了一筷子魚,自己在連吃三塊之後一回頭。
高淩天與霍長青已經乾了兩盅酒了,於是便按住了他手裡的杯子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先吃飯菜哦!”
“對,對。”霍長青不再倒酒,而是拿起筷子吃了起來。
或許他吃過太多這家夥做的飯,倒是沒有誇讚,隻手上的動作,明顯地加快了起來。
與陳曉雲同時夾到了一個魚頭上。
後者有點訕訕地道:“霍大哥,魚頭全是骨頭讓我來,你吃肉!”
在她的印象中,從小到大家裡的雞頭、魚頭、雞屁股什麼的,才是她們母女倆最終的歸宿。
彆的肉想都彆想。
看到了陳曉雲的窘迫,霍長青笑著道:“胡說,這個大魚頭是最美味的,你彆想和我搶!”說完,就夾起了那半塊魚頭吃了起來。
林夏也笑著道:“是真的,這個魚頭好吃。”
隻是她不耐煩吃,於是把另外半塊魚頭,分到了陳曉雲的碗裡,又夾了一筷子魚肚肉,“這玩意也好吃。”
陳曉雲從未吃過這麼美味的飯菜。
一時間眼睛都濕潤了,吃飯也從剛開始的靦腆,到最後,也跟著大吃大喝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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