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紅梅在洗澡的時候,翟銘遠閒著無事,他抬腳到各個房間轉了轉。
他平時住在宿舍,基本上不回來,對家裡的事,確實是關心不夠多。
他打開櫃子看了看,裡麵的衣服並不多,都是他在縣城給她買的,疊放的整整齊齊。
還有幾件繡品,也是疊放整齊,應該都是她親手所繡。
他不知道她為何喜歡刺繡,以前也沒有聽老娘提起過。
他目光視線看向櫃子裡的角落裡,放著二人的結婚證。
翟銘遠看了看,又默默放回了原來的位置。
他和她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
他記得老娘曾經跟他說過,她是個老實本分的人,非常能乾,平常細心的侍候她,還跟著社員們一起上工掙工分,在村裡是個數一數二的好姑娘。
他當兵7年,結婚3年,中間很少回家,是齊紅梅在老娘麵前替他儘了孝心。
因此,他從內心裡非常感謝她。
說實話,她長的並不醜,除了身材清瘦一些,小臉也生的俊俏,人人都說她是村裡的一枝花。
但老娘讓他娶她當媳婦,他不同意。
結婚不是兒戲,更何況現在都是新社會了,結婚的事怎能包辦!
老娘非逼著他和她結婚,他沒有辦法,隻好向部隊打結婚申請報告,與她領證結婚。
結婚的當天上午,他收到部隊的一封加急電報,命他火速歸隊。
他結婚酒席沒有吃完,立即抬腿走人,留她一人在家侍候老娘。
她當時好像也沒有一句怨言。
老娘病逝之後,他想給她一筆錢,然後與她離婚。
沒想到她死也不同意離婚,她跳河自儘前,還跟他說,她生是他家的人,死是他家的鬼。
他把她救上來之後,也沒有了離婚的心思。
他當兵7年,她在老家替他侍候老娘7年,按理說,她對他們家有恩。
他不能壞了良心。
人若是壞了良心會遭天譴的。
既然她不同意離婚,他若是回了部隊,家裡就隻剩下她一個人。
他對她既同情又可憐,乾脆申請了隨軍報告,帶她來部隊隨軍……
翟銘遠看著二人的結婚證,想到二人有名無實的婚姻,仍是心無波瀾。
從房間裡出來,他在院子裡轉了一圈,看到牆邊放著一個背簍。
他走過去看了看,不禁皺起眉頭,背簍裡有幾隻野兔和野雞,還有一條軟鞭,一個精致的袖弩。
他拿起軟鞭看了看,發現鞭子是用山裡的一種長筋草編織而成,還挺有韌性。
他又拿起了袖弩,仔細查看,眸光微縮,乖乖,竟是一個木質的袖珍連弩,設計甚是巧妙,可以十箭同時射出。
翟銘遠大為震驚。
他的心頭頓時起了懷疑。
這條軟鞭和袖弩,市麵上很少見,她到底是在哪買的?
或者是誰送給她的?
不可能是她自己製作的吧?
她隻是個鄉間姑娘,在隨軍前甚至沒有去過縣城,她怎麼會製作出來軟鞭和袖弩?
他敢肯定,在隨軍前,她沒有軟鞭和袖弩這兩樣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