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薛愛珍給蘇秋菊和林皖蘇說起了自己隨軍的經過。
薛愛珍是家中獨女,父母都是縣機械廠的職工,家裡條件還可以。
她也在機械廠上班,並且是一名技術員。
薛愛珍經同學介紹,認識了在部隊當兵的霍海洲,他當時是連隊的副指導員。
二人剛一見麵,對彼此都非常滿意,互通了半年的書信,就開始商量著結婚的事。
薛愛珍的父母到男方老家看了之後,卻是極力反對二人的婚事。
霍海洲有一個哥哥,一個妹妹,老太太把他們兄妹三人拉扯大,家裡窮的經常揭不開鍋。
隻有小學文化的霍海洲16歲便去部隊當兵,每月的津貼費一發下來,馬上都寄回家裡。
他提乾之後,家裡才給他大哥蓋了兩間磚瓦房,娶了鄰村的一個姑娘,五年生了兩個兒子。
薛愛珍的父母擔心女兒結婚之後會跟著吃苦,因此,不同意二人的婚事。
但21歲的薛愛珍還是頂住父母的壓力,在單位開了介紹信,拿著家裡的戶口本,背著父母,與霍海洲一起領了結婚證。
她父母隻能感歎女大不中留。
二人婚後第三年,薛愛珍生下了女兒小敏。
霍海洲的母親說是在家裡忙著帶兩個孫子,沒時間帶孫女,還罵薛愛珍沒本事,不會生兒子,隻生了個小賠錢貨,不像她大兒媳婦,五年給家裡生了兩個大孫子。
薛愛珍的母親隻好提前辦理退休,專門幫女兒帶孩子。
小敏三歲半時,霍海洲的妹妹因為對象在煤礦出事,她在家裡整天尋死覓活的鬨騰,訂親的對象出事,人人都說她克夫,她覺得在村裡沒有臉活,提出來想到縣機械廠上班。
一家人擔心她再做出傻事,就給霍海洲發了封電報。
霍海洲收到家裡的電報,很快就請假從部隊趕了回來,一家人商量著讓薛愛珍去部隊隨軍,然後把她在機械廠的工作讓給小姑子。
薛愛珍的父母都不同意此事,女兒是廠裡的技術員,每月有28塊錢的工資,沒有了工作,也就沒有了依靠,伸手向上的日子並不好過,向人伸手要錢就會變得很卑微。
薛愛珍也不願意把機械廠的工作讓給小姑子,她與霍海洲結婚以後,她有自己的工資,知道他家裡困難,幾乎沒有花過他的錢,她甚至連他的工資津貼有多少錢都不知道,隻知道他都補貼給家裡人了。
霍海洲知道她手裡有錢,除了給女兒買過衣服玩具奶粉,也沒有主動給過她錢。
霍海洲瞧著薛愛珍不願意讓出機械廠的工作,於是給她保證,隻要她同意此事,以後每月的津貼工資除了給母親60塊錢,剩下的31塊錢都交給她,隨軍之後,他們夫妻也不用再過兩地分居的生活。
31塊錢,比薛愛珍每月的工資還多出3塊錢,她婆婆不同意給那麼多,嚷嚷著按她的工資給就可以。
薛愛珍那時才知道,她男人每月的工資津貼有91塊錢,這幾年全部補貼給他家裡人了。
她婆婆卻是嚷嚷著,他兒子掙的錢,理所當然的就應該給家裡人花。
還聲稱,霍海洲小時候曾經掉到河裡溺水,若不是他哥哥把他救上來,他就沒命活,也不會到部隊當兵提乾。
瞧著婆家一家人逼著她讓出工作,再加上婆婆一直不待見她們母女,薛愛珍無奈,隻好提出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