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女”這個詞,在地鐵電車之類的場景還是很敏感的。
千早愛音話音剛落,就吸引了車廂大半乘客的目光,甚至有人偷偷拿出手機朝這邊錄像。
霓虹對於“電車癡女”的懲罰極為嚴厲,一旦被發現,最高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五十萬円以下的罰款,若是第二次再犯,懲罰還會翻倍,變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百萬円以下罰款。
但這種事情還是很難徹底禁止,就是因為絕大多數情況中,受害者會出於害羞、膽小、恥辱的心理,默默忍耐,反而助長施暴者的氣焰。
而且如何界定猥褻行為,同樣是個問題,無意剮蹭和蓄意占便宜,其中也有很大區彆。
被抓的女人當然不願意承認。
承認就證明她真的是癡女,然後喜提銀手鐲加半年包吃包住牢飯。
尤其是在看到抓住自己的女生年齡不大,十八九歲的模樣,應該還在上學,她就更不慌了,甚至還反過來威脅:
“你說癡女就癡女?有證據嗎?無憑無據就敢大放厥詞,小心我告你誹謗!”
“你!無恥!”
愛音快要氣死了。
她親眼見到這個混蛋對那個國中生模樣的女孩伸出魔爪,手都已經摸進人家裙子裡了,竟然還好意思倒打一耙?!
“我親眼看到你用手摸了這位同學好久!”
愛音挺起沒什麼起伏的胸膛,毫不退讓,反駁道:“哪怕她已經主動避開,你還是要繼續湊上去,難道這也是巧合嗎?!”
就是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自己才更不能退縮。
若是今天讓她僥幸逃過法律的懲罰,未來還不知有多少女生要慘遭毒手。
雖然對方氣焰很囂張,但自己卻有受害者作證,優勢在我!
“都說了我沒有!”
衣著邋遢的女人理直氣壯,用威脅的目光看向身旁的國中生少女,“不信的話,你可以問問這家夥,我到底有沒有碰她!”
被猥褻的女生年齡本來就不大,性格也是膽小怕事的類型。
現在有人出頭,她勉強鼓起勇氣,本想指證這個猥褻自己的混蛋,卻恰好撞上對方陰森森的目光,用眼神警告她,想好再說話。
少女嬌小的身子瑟縮了一下,猶豫片刻,還是低下頭,訥訥道:
“她、她沒有碰我……”
“哈?!”
千早愛音滿臉不可置信的表情,“你在說什麼啊……她明明就!”
“少廢話!”
女人打斷她的話,囂張道:“連當事人都否認了這回事,明顯就是你在汙蔑我!”
“看你的年紀,還是學生吧?如果不想把這件事鬨到學校裡,就趕緊給我跪下道歉!聽見沒有!”
怎麼可能會向你這種人渣道歉——
愛音胸口氣的劇烈起伏,她環顧四周,很想找到其他證人,但目光所及,卻都是冷漠的目光。
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來往本就淡漠,就算是坐在隔壁工位的同事,一天下來或許都說不上幾句話,又有誰會吃力不討好,特意去幫陌生人作證?
浪費時間不說,還容易惹上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