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真是凶手,你又何必這麼遮遮掩掩?哈,我忘了,你也有個不好伺候的主子(夢主)呢——他們叫你彆管什麼狗屁凶殺案,專心搞那‘諧樂大典’。”」
「加拉赫嘲諷道。」
「星期日“看來你的偽裝已經幫你充分了解到家族的每一處細節了。”」
「“偽裝?你哪隻眼睛看出來我是假人了?睜大眼睛仔細瞧瞧吧,帶光環的。”加拉赫哼了一聲。」
“又一個外號……”
李白已經不知道說啥好了。
他第一次慶幸給自己取外號的人,都挺儒雅隨和的。
什麼酒中仙、李翰林、李青蓮、李十二……
哪怕是最俗氣的李十二聽上去也不難聽。
(李白在叔伯兄弟間排行十二,所以叫李十二。)
瞧瞧星期日這些外號,雞翅膀男孩兒,翅膀頭,現在又冒出來一個帶光環的……
“我是不敢想象,要是有人管我叫寫詩大男孩兒,說出去該有多丟人。”
(星期日:請叫我古希臘掌管外號的神。)
…………
「“哼哼……誠然,你身上的每一處都是真實的。棕色的頭發,像班尼(夢境製作人)一樣柔軟;橙色的眼珠,令我懷裡惠特克爵士(隱夜鴆家主)的視線;古怪的傷疤,那是伍爾西(獵犬護衛長)的勳章……”」
「“還有灰馬甲、領帶、獵犬勳章、水壺、調飲技術、治安官的身份……它們全都是真實的。”」
「“——這些都分彆來自五十二位忠誠的‘家族成員’。”」
「“當它們彙聚於一處時,無數細小的真實便編織成謊言——你從每個人身上采擷一縷認知,將它們據為己有,在夢境中‘虛構’出了一個完整的加拉赫。”」
「“我說的對嗎?‘神秘’的爪牙?”」
「星期日一點點的抽絲剝繭,將“加拉赫”這個存在解析的一清二楚。」
“臥槽,還有高手?!”
狄仁傑都被驚到爆粗口了。
本以為加拉赫是唯一一個老實人,結果這家夥也不老實啊!
從五十二個人身上取得特征,然後組裝成一個人……聽著怎麼這麼滲人呢?
感覺像在玩屍體拚裝……
不對,那些人應該沒死。
他突然想起來,星在路上跟一個叫做惠特克爵士的家夥對話過,那家夥還看穿了星的鐘表把戲。
所以不應該叫做屍體拚裝,叫做活人拚裝。
“感覺更滲人了……加拉赫這家夥是‘神秘’星神的信徒,虛構史學家?”
“小小的匹諾康尼竟彙聚了如此多的風雲人物,不得了啊。”
…………
「“嗬嗬嗬嗬嗬嗬……”加拉赫突然狂笑起來,他一步步走近星期日:“厲害,可以啊,是我太低估你了,我欣賞你。但所以呢?這能證明是我殺了你的妹妹和那位偷渡犯嗎?”」
「“這能證明你和憶域迷因‘死亡’是一丘之貉,已經足夠了。”」
「“聽好了,我根本不在乎你是如何做到的……我現在隻在乎一件事,一個問題的答案——你這個混賬,該死的喪家犬!為什麼要殺了她?!”」
「星期日怒吼,這恐怕是他生怕第一次如此的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