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通!”
阿琅穿過來的一瞬間,麵前上演了一場活人消失術。
走在他身前不到十米的一個女生一腳踩空,掉進了井蓋沒蓋嚴的井裡。
阿琅顧不得接收記憶,一個健步衝過去。
他穿著肥肥大大老往下掉的破洞牛仔褲,褲腿上各種彩色的補丁,兜裡鼓鼓囊囊,外套也花裡胡哨的,是五彩斑斕的黑。
太耽誤救人了,阿琅將衣服一扒,隻穿著條苦茶子,仗著瘦弱的小身板下井,讓女生拉住他的腿,胳膊用力一攀,將女生救了出來。
看看,多危險,幸虧是遇到本螂王了,換成其他人類,女生怕是栽了。
女生嚇得瑟瑟發抖,一身臟兮兮的,低著頭連著說謝謝。
阿琅麵不改色,不脫不知道,一脫嚇一跳,原主穿的真的是人類的苦茶子嗎?
真的不是拉絲抹布嗎?
當人類那麼久,阿琅能接受沒有苦茶子,但接受不了穿拉絲狀的苦茶子。
好在周圍沒人,阿琅趁著穿衣服的時候快速接收記憶。
原主奚阿琅,剛滿二十歲,母親生他時難產去世,父親是卡車司機,早年間送貨時遇到路霸,被路霸潑了油燒死。
那年原主六歲,成了孤兒,後來一直隨爺爺生活。
爺爺是個手藝人,會做許多玩具,還會紮風箏,縫衣服,編筐,靠做些零零碎碎的活養大了原主。
爺爺在原主十五歲那年去世,給原主留下一筆不多的錢,以及正住著的一套房子。
房子是當年原主父親買的,在省城較偏的地方。
原主從小跟著爺爺,爺爺為了生活,費勁了力氣,也不舍得管孫子,導致原主養出了一身壞習慣,還因為孤兒的原因恨天恨地的,看見彆人過得好就渾身不舒坦。
他一個人孤孤單單混了五年,這五年裡,非主流盛行,原主把頭發留長,蓋住一隻左眼,染成金色後抓成爆炸效果,配上一身痞裡痞氣的衣服,成為街上最靚的仔。
二十歲,他突然悟了,該找個女朋友了。
他在街上溜達時遇到一個長得不錯的姑娘,本想尾隨她,沒想到姑娘走路不看路,掉井裡了,原主一看有戲,把女孩救上來後請她吃了份炒粉。
得知女孩是附近大學的學生,一陣猛追,追到手。
女孩叫劉歡笛,本來叫劉換娣,登記戶口時工作人員看不下去,給起了個同音的名字。
她很小的時候父親去世,母親帶著她改嫁,繼父家有個兒子,劉歡笛的母親嫁過去又生了一個女兒,
不過她比原主更慘,原主還有個真心疼他的爺爺,劉歡笛在繼父家就像泡在黃連水裡一樣,全家的活都是她的。
為了逃出來,劉歡笛努力讀書,初高中都是免費,平時生活費全靠自己攢,考上大學後外出打工兩個月攢學費,又在大學裡申請了勤工儉學。
若不是她自己讀書好,怕是早輟學了,就這樣,生母繼父和弟弟妹妹還覺得他們虧呢,讓她個個月往家裡寄錢,不然就去大學裡鬨,讓劉歡笛退學。
實際上,家裡並沒有關注劉歡笛去哪裡念大學,純粹是威脅她,隻是劉歡笛不知道罷了。
和原主交往後,劉歡笛把這些情況都給原主說了,原主不以為意。
和他結婚,給不給嶽母小舅子小姨子錢,還不是他說了算嗎?
原主經常帶她在外麵吃飯,還送她p3,劉歡笛人生的前十九年,第一次感受到關愛。